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的建议:公平公开&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针对上文提出的三大以上弊端,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健全监督保证机制,确保交易的公正性。首先,应当在坚持“招拍挂”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应片面地强调“价高者得”的标准。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游戏的组织者的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的监管,在招标、拍卖与挂牌交易的流程中加强透明与监督的机制尤为重要。从宗地价格的评估到开发商资质的审查以及后期的评标开标均应设立监察机制对于每宗地的评选结果应给予公布与新闻发布,绝不能让私下协议的土地通过公开招标与挂牌的形式达到成交的目的,从而引发新的钱权交易现象发生。中央,国土资源部已经三令五申下要求在土地交易招拍挂过程中打击非法暗箱操作,确保公平与公开。
其次,中央加强对地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地方的土地出让收支也应该更加透明具体,虽然200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则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一些地方政府,“插手”土地出让金收支数据的政府部门众多,以至于“统计口径”很难一致,导致土地出让金透明度极差。更有一些城市如安徽省一些城市将土地储备、供应及土地出让金收支视为“保密信息”,对上省级财政部门实际上也仅能收到一个“打捆”的信息。因此,增强土地出让金收支明细显得尤其重要。近期,财政部与国土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土地收储、供应和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等调研或将催生更加合理的土地出让金相关制度。
再次,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在土地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外,也需综合考虑定价以及开发商后期运作能力等。此外还需加强土地的盘活和利用,对于囤积土地,违反投标承诺,未按约开发土地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收取违约金、收回土地以及取消竞标资格等手段,确保招投标行为和开发行为的严肃性,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摘自:《地产观察》第十期
出品单位:克而瑞(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