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3536|回复: 8

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低买高卖,这是个真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低买高卖,这是个真理?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付氏 浏览:3536 回复:8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这是个片面的观点。
事实上,当上升趋势没有形成时是无法判断后市走向的,若谁能说我能,那一定是神了。
w我们要准备好在上升趋势形成时买入,下跌趋势形成时卖出。

一个好的投机者能够在趋势中获利,而不是因为他买的价格低。所以“低买高卖”这句话也许应该修改为:“买的高卖的更高,卖的低但买的更低”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1-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1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古代故事:

在一次古代的射箭比赛中,在正常的情况下,所有的选手都能发挥到最好,当用一袋粮食作为赌注时,他们的成绩下降了,因为被可能的失败分散了注意力。当用一盎司黄金做赌注时,他们的成绩更差了。尽管他的技术并没改变,但心态却发生了变化,想赢怕输。无论在任何竞争场合,人的情绪都是一个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控制情绪是我们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没改变,但心态却发生了变化,想赢怕输。无论在任何竞争场合,人的情绪都是一个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

控制情绪是我们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 本帖最后由 付氏 于 2011-4-16 15:14 编辑 ]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1-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6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如楼主所言!#*d1*#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9-7-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6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d1*# 说的有道理。无论是股票还是期货中的投机行为,都是人与人的斗争,就看谁的心态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11-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11-4-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观点有局限性 多看几个市场你就发现并不完全是这样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8-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78 天

发表于 2011-4-1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表达的是追涨杀跌的意思,否定的是高抛低吸。其实它们都没错,错的是你!!看你注册时间是04年哎~~~~~~~~~~劝你离开市场吧!#*1# 你离成功还很遥远!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9-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 天

发表于 2011-4-17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只是你对市场如何理解的问题,当你认为市场总是有趋势的时候,对你来说追涨杀跌就是你的真理
但关键在于你用的是多长的时间周期,或许你在五分钟线上看到了趋势形成,但在日线上却是区间的顶,或者是没有形成趋势,这个时候你如何选择才是重点
又或者趋势已经形成了一段时间,这趋势是否还能继续就会是重点


总之没有决对正确,中国人讲天时地利人和,当你这三样都和着拍的时候,你追涨杀跌也好,低买高卖也罢,都会赚钱。重点是如果你不和拍呢?而且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都不和拍,要不然就不会皇帝只有一个了,所以对于我们选择操作方法不是关键,关键是错了能否承受以及错了如何处理,事先做好打算才是生存之道,不能以为自己是黄雀就可以不管不顾了,别忘了后面还有老鹰呢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6-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 天

发表于 2011-4-20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低买高卖是交易的本质。高与低是相对的,透过现象看本质。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5-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4-22 12:34 , Processed in 0.038879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