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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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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家园结构深研究艾略特波浪看盘波浪原理--深入讨论

发表于 2011-3-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消息(0308)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takehappy 浏览:1812 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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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粮农组织:粮价在8月份将迎来转折点】   
  自2010年以来,全球粮食价格不断加速上涨。根据总部位于罗马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最新的数据,全球粮食价格已经连续8个月上涨,而且已经超过了2007年至2008年全球粮食危机时的价格水平。一些粮食出口国,如俄罗斯、泰国开始限制本国粮食出口,甚至到国际市场抢购粮食,新一轮粮食危机似乎正在逼近。

  然而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高级经济学家AbdolerezaAbbassian在3月4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此轮价格上涨与2008年粮食危机时有诸多不同,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粮食产出充足,大米市场平稳,库存仍维持在高位,另外,石油价格也要明显低于2008年时的水平。

  因此,他认为,如果4月份春季播种时期农民决定增加产量,并且之后不会出现极端天气,全球粮食价格将在8月份开始出现拐点,进行下调。

  与2008年粮食危机不同

  石油价格几乎对当前的粮食市场没有影响。

  《21世纪》:在你看来,造成此轮粮食涨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bdolerezaAbbassian:在过去8个月里,干旱和洪水等极端天气冲击了主要产粮国家的粮食生产,例如俄罗斯所遭遇的大旱天气以及随之俄罗斯政府出台对粮食的出口禁令;糟糕的天气也让美国和欧洲的粮食收获少于预期;暴雨和洪水又袭击了巴基斯坦和澳大利亚。另外,一些国家的政治动荡、美元走弱,以及阿根廷港口罢工延误了大豆和玉米的运输,这些都推高了粮价。

  《21世纪》:粮农组织的粮食价格指数也显示,目前的价格水平已经超过2008年粮食危机时的水平,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已经进入新一轮世界粮食危机?

  AbdolerezaAbbassian:如果将价格作为主要的衡量目标,目前价格确实超过了2008年的水平。但是,价格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价格仅仅能够衡量全球市场的动态趋势,但不能反映国内市场情况。当前情势与2008年的主要区别在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粮食出口国,2011年的收成良好。这避免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价格上涨,至少不会达到国际市场的升幅。

  另一个主要区别是大米市场。大米的供应非常充足,并且价格只是2008年水平的一半。目前除了缅甸出台暂时的大米出口限制,其他国家还没有像2008年那样有类似的措施,这样大米的流通也很顺畅。

  最后的不同是石油价格。如果我们不考虑最近几周才发生的情况,石油价格在过去的8个月里都大幅低于2008年时的水平,而且最重要的是一直保持稳定状态。所以总体来说,石油价格几乎对当前的粮食市场没有影响。

  未来数月粮价仍会居高

  目前判断今后粮食价格走势的重要时间点在4月份。

  《21世纪》:但是如果中东和北非的情况继续恶化,导致油价继续高涨,将如何影响粮食价格?

  AbdolerezaAbbassian:石油价格对当前的粮食价格几乎没有影响,但它是不确定因素之一。我们认为,目前判断今后粮食价格走势的重要时间点在4月份,要看农民将做出种植计划,现在还很难预测他们将如何选择,更困难的是预测从现在到夏天的天气状况。去年这个时候粮农组织还判断2010年的粮食市场前景很好,但俄罗斯夏天遭遇的大旱改变了整个趋势。

  在未来几个月里,世界粮食市场仍然会很紧张,价格仍居高不下,甚至还有上涨可能,下行的空间非常有限。但如果到4月份农民决定增加产量,并且之后的天气状况良好,我们认为从8月份开始价格将会有明显的下调,之后也会有持续回调的趋势。对于农民的种植计划,我们认为在当前粮食高价刺激下,农民们将会扩大生产。

  《21世纪》:那么中东和北非的局势将会对粮食价格有何影响?

  AbdolerezaAbbassian:这些国家皆不是粮食出口国家,因此对供给没有影响。在需求方面或许会有一些影响,但目前为止这些国家在全球市场的购买还在正常进行,并没有突然加大购买力度的行为。

  《21世纪》: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地理位置重要,当地局势动荡是否会对粮食运输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粮价?

  AbdolerezaAbbassian:影响有限。如果要讨论苏伊士运河和波斯湾,两地交通受阻,受最大的影响将是石油价格,以及对全球宏观经济的震动,而不仅仅是对粮食运输的影响了。

  《21世纪》:目前你所讲的原因都是正常的供给需求,但政界的呼声是要打击市场投机对粮价的影响。在你看来,投机行为到底对当前的粮价高涨有多大责任?

  AbdolerezaAbbassian:过去4-5年,我们一直强调,粮食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大幅增长,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增长就是由投机资金所助推。目前形成的共识是,资本涌入并没有依据粮食市场的基本面,这些资金确实有意图,并且确实导致了粮食价格的波动。

  我们认为投机行为确实恶化了价格的波动,并且造成价格的不稳定,但它并没有对价格的真正水平产生影响,真正的价格水平和趋势仍然取决于这些大宗商品的基本面,即供给需求、天气以及消费趋势。

  食品需求仍无下降

  目前我们还没看到任何一种类型的需求下降或减慢。

  《21世纪》:那么你怎么看待当前粮食市场的需求发展?

  AbdolerezaAbbassian:2010年的粮食产量虽然也不错,但并不足以满足消费,因此我们不得不动用库存。2010年的粮食库存水平还保持在相当的高位,这也是和2008年粮食危机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需求方面,当粮价升高到一定水平,人们用于饲料和工业用途的粮食使用就会减少,最后当有人无法负担食物价格时,对食品的消费也会减少。但目前我们还没看到任何一种类型的需求下降或减慢。

  而且随着新兴国家越加富裕,人们也能够接受更高价格的食物。在产量减少但消费量仍增加的情况下,粮食价格无法进行下行回调。虽然对农业生产是好事,但对于那些无法承担食品高价的人们来说非常危险,因为他们将会面临更高的价格。

  这就是目前全球粮食的状况,有更多的人口可以承担更高的食品价格,并推高了食品价格,但同时,那些原本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们将更难得到食物。

  《21世纪》:你之前提及缅甸最近出台了短暂的粮食出口限令,类似的禁令在2008年粮食危机时也曾层出不穷。在你看来,这次是否也会有大规模类似的措施出台?

  AbdolerezaAbbassian:我们从2008年粮食危机得到的教训是,这样的措施不应得到鼓励。在非常短期内,这可能有助于抑制该国内部的通货膨胀,但这将进一步推高全球粮价。而且最终这也会对本国农民产生影响,由于国内价格依旧保持在低位,虽然世界市场价格高涨,但农民仍缺乏激励提高生产,这就会让市场调节失效。

  目前中东及北非的国家都不是粮食出口国家,因此不用担心他们出台措施所带来的影响。但如果粮食出口国家面临类似的国内压力,在目前市场状况非常脆弱的前提下,政客们可能会采取经济上不利的措施。(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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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家园结构深研究艾略特波浪看盘波浪原理--深入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商务部公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暂行规定】   
  商务部7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规定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境内企业,应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根据规定,在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正式申请前,外国投资者申请人可就其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性问题向商务部提出商谈申请。如果申请人所提交的并购安全审查申请文件完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务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提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审查。

  规定指出,自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不得实施并购交易,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不得进行并购审查。15个工作日后,商务部未书面告知申请人的,申请人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规定强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联席会议审查意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规定还指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并提交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并购交易基本情况、对国家安全的具体影响等)。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交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商务部根据联席会议决定,要求外国投资者按本规定提交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公告称,规定实施期间,公众可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向商务部提交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将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公众意见和建议,对规定进行完善。规定有效期为2011年3月5日至2011年8月31日。

  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1-03-04

  为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以及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布《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本规定实施期间,公众可于2011年3月5日至4月10日,向商务部提交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将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公众意见和建议,对规定进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一、外国投资者并购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境内企业,应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并购的,可以共同或确定一个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受理并购交易申请时,对于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但申请人未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的,应暂不受理并购交易申请,书面要求申请人向商务部提交并购安全审查申请,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商务部。

  三、在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正式申请前,申请人可就其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性问题向商务部提出商谈申请。

  四、在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正式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并购安全审查申请书和交易情况说明;

  (二)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外国投资者的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三)外国投资者及关联企业(包括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与相关国家政府的关系说明;

  (四)被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况说明、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购前后组织架构图、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并购后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以及拟由股东各方委任的董事会成员、聘用的总经理或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六)为股权并购交易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的协议、被并购境内企业股东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应资产评估报告;

  (七)为资产并购交易的,应提交境内企业的权力机构或产权持有人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资产购买协议(包括拟购买资产的清单、状况)、协议各方情况,以及相应资产评估报告;

  (八)关于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合伙事务执行的影响说明,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境内外关联企业的情况说明,以及与上述情况相关的协议或文件;

  (九)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申请人所提交的并购安全审查申请文件完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务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

  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提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进行审查。

  自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不得实施并购交易,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不得进行并购审查。15个工作日后,商务部未书面告知申请人的,申请人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六、商务部收到联席会议书面审查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当事人),以及负责并购交易管理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一)对不影响国家安全的,申请人可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到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并购交易手续。

  (二)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申请人未经调整并购交易、修改申请文件并经重新审查,不得申请并实施并购交易。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联席会议审查意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七、在商务部向联席会议提交审查后,申请人对申报文件有关内容做出修改或撤销并购交易的,应向商务部提交交易修改方案或撤销并购交易申请。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联席会议。

  八、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并提交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并购交易基本情况、对国家安全的具体影响等)。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交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商务部根据联席会议决定,要求外国投资者按本规定提交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九、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申请未被提交联席会议审查,或联席会议审查认为不影响国家安全的,若此后因调整并购交易、修改有关协议或文件等因素,导致该并购交易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当事人应当停止交易,由外国投资者按照本规定向商务部提交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十、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执行。

  十一、本规定自2011年3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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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十二五促消费 服务业短板为弥补重点】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非常自信。

  他在3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5年中国将超越日本,成为第一大高档消费品市场。为此商务部正在研究新的政策,将完善国内的销售体系,降低国内的流通费用。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大消费促进力度,促进内需快速增长的步伐还将加快。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包括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等问题。

  为此,“十二五”时期,需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受此影响,国家大幅提高了“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发展目标,城镇化率的指标也进行了上调。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经济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姜长云告诉记者,过去几年城市化率提升较快,但是服务业发展滞后,很多被统计为城市常驻人口的农民,把钱寄回农村,拉动消费和内需有限。“下五年,服务业需要加快补课,以解决跟不上城市化率快速提升的问题。”他说。

  促消费将建长效机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平在3月6日的两会发布会上指出,“十二五”规划中尽量体现了扩大内需的导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调整需求结构。下五年把扩大内需作为一个长期的方针,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一个重点。

  目前“十二五”规划并未详细公布消费率(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提升的数字,不过,过去多年来,中国消费对经济贡献率持续下降,的确是一个问题。

  数据显示,从2001到2009年,中国消费率由61.4%下降到48%,其中居民消费率由45.3%下降到35.1%。记者获悉,2010年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下降到47.5%。这与全世界平均在60%以上的消费率水平形成对比。

  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下降,是从整个经济的总需求角度而言的。如果从整个经济的供给来看,也出现类似的问题。与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增加值,占经济的比重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根据2月28日公布的统计公报,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为171005亿元,增长9.5%,占经济比重为43.0%。这与“十一五”规划提出的2010年要达到43.3%的目标还有距离。为此,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的人代会上指出,“十一五”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没有完成规划目标。

  “十二五”规划将改变上述局面,预备在促进消费上将建立长效机制。

  具体而言,这包括将要着力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力争在全国形成完整、顺畅的流通骨干网络,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营造便利的安全消费环境,构建高效的市场调控体系。完善消费促进政策,推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等。

  全国政协委员郑新立近期表示,应该大力着手提高居民消费率,未来五年提高2-3个百分点是比较保守的估计,最好能在五年后提高到50%。按照目前40万亿左右GDP水平测算,如果提高15个百分点,国内消费市场在2015年至少可以比2010年增加6万亿。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3月7日还指出,鉴于高档消费品快速增加,下一步商务部将完善国内的销售体系,加强零售市场的规范,降低国内的流通费用。同时,也要大力培养国内的名牌产品。

  陈德铭指出,“十二五”时期,国家将通过一些便利的手段使国外的高档消费品转成内销,就是所谓的内销便利化,“这样使老百姓能够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得到更大的实惠。”

  服务业短板为弥补重点

  为了促进消费的快速增长,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大改善民生,提升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并使得服务业比重大幅提高,以便更快促进服务业兴起,促进服务消费的快速发展。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十二五”将加快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这比起“十一五”提高3个百分点的比重有所提升。

  同期国家也上调城镇化率指标,2015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1.5%,比2010年的47.5%提高了4个百分点。该比例提高的幅度与“十一五”相同。而2010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超出预定的4%提升的幅度指标。

  对于为何“十一五”服务业指标没有完成,“十二五”却还要更大幅度提高指标;而城镇化率超额完成指标,在“十二五”却并未提出更高要求,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流通与消费室主任陈新年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目前服务业难以跟上城市化人口的快速需求。

  从消费的角度看,促进消费快速增长,既有消费品,也有服务消费等内容。而无论是哪一种,对农民工而言,要实现更快的消费增长难度太大。因为这不仅仅涉及到收入难以快速增加,同时城市住房、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这妨碍了消费的快速增长。

  而一些大城市的承载力有些下降,相应的服务业又没有跟上,如果下一步城市化率提升更快,则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很多农民身在城市,但是消费并未达到城市的要求,城市对他提供的服务,比如对子女教育等,也没有涵盖。”陈新年说。

  国家“十二五”规划目前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不过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主张农民工在大城市就业,而是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对农民工市民化并不主张太快,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经济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姜长云由此认为,“十二五”时期,城市化率每年可能只能提高0.8个百分点,低于“十一五”速度。尽管“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将占到整个经济的主要比重,消费也将可能成为经济的最主要动力,但是目前产业和就业结构不匹配的问题仍难解决。

  “在大城市农民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承载能力有限,小城市可以接纳农民工居住,但是就业机会相应欠缺。这个矛盾需要解决。”姜长云说。(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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