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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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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涨停狙击手 于 2011-3-13 09:12 发表 
浙江龙盛质疑函——修改后将发中国证监会
对浙江龙盛实际控制人阮氏家族资产与溴化丁基橡胶项目的的公开质疑
对龙盛产生质疑,是从3月4日一则关于采访阮伟祥的报道开始,宣称浙江龙盛控股在2010年完成185亿销售收入,当时最初感觉龙盛控股应该就是浙江龙盛(上市公司),细细研究后发现并非如此,龙盛控股与浙江龙盛是不相干的两家企业,是属于同一大股东(阮氏家族)控制的两家平行企业!那么疑问来了,龙盛控股若不是上市公司或没有包含上市公司如何做到185亿销售收入?这部分资产阮氏家族从何而来?毕竟上市公司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阮家将所有资产打包上市,才8年时间就私下生了一个私生子,而且比上市公司做的还好?(上市公司09年销售收入四十多亿,而龙盛控股09年100亿)
而龙盛的官方网站也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宣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的核心子公司。要知道想成为子公司必须要持有股份,而且要达到一定的持股数,否则仅称为参股,不能叫子公司。在瑞银证券(UBS)的投资分析报告中,也有一句话,“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官网与券商的报道都是不实宣传,而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与近期年报中皆没有注明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的身份,疑点重重。。。。。。
在我查阅浙江龙盛的所有包括上市公告,股改公告,03-09年报,发现了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参股地位,以下是几则上市公司的公告:
股改资料:
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2,700万元(股),其中已流通股份:A股5,700万股。股权结构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持股17,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4.89%,流通股股东持股5,7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5.11%。公司股票于200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4年2月13日,浙江龙盛非流通股股东上虞市道墟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028万股社会法人股作价2570万元,转让给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并已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
截止2005年6月17日,浙江龙盛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方案实施 支付对 方案实
序号 股东姓名 前(股) 价(股) 施后(股)
1 阮水龙 105820000 14192329 91627671
2 阮伟祥 60814000 8156231 52657769
3 阮伟兴 57591638 7724055 49867583
4 苏紫薇 53300000 7148471 46151529
5 章荣夫 28303834 3796044 24507790
6 项志峰 27493700 3687390 23806310
7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 26728000 3584696 23143304
8 上虞市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527638 3021354 19506284
9 潘小成 16728374 2243570 14484804
10 陈建华 4903600 657659 4245941
注:()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系由阮水龙、阮伟祥、阮伟兴、项志峰等18位自然人股东设立的公司,其持有本公司4.53%的股份。
2006年年报: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1)2006年11月9日,上虞市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法人注销而将其所持本公司的19,506,284股股份已全部过户至阮小云等四十八名上虞市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
(2)2007年2月7日,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的23,143,304股股份已全部过户至阮水龙、阮伟祥、阮伟兴、项志峰等十七位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2007年报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302 号“关于同意豁免阮水龙、阮伟祥、阮伟兴、
项志峰四人要约收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公司股东阮水龙、阮伟祥、阮伟
兴、项志峰受让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7,820,345 股股份,并于2007 年2 月7 日办
妥了过户手续。
综上资料,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在2004年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确成为浙江龙盛的股东之一,但在2007年2月完成全部转让,名下应该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浙江龙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确是阮氏家族等17位股东所有的企业。
那么问题来了,阮氏家族在2003年倾其所有,打包家族资产上市,若还另有业务,一定是上市公司营收以外之业务,否则形成同一大股东下的同业竞争问题。如此业务在8年时间里发展的比上市公司资产都大,其销售收入两倍于上市公司的企业?而公司公告中却从未提及?况且阮水龙为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阮伟祥为副董事长,上市公司高管基本两地身兼数职?一套班子,两套资产,非上市公司发展的比上市公司还要好?这能说的清楚吗?
另推测一下,阮氏家族有非上市公司企业,发展如此之好,那么会否有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的现象,所谓资源,溴化丁项目即是一粒。2010年11月浙江龙盛股价爆发,连拉涨停,因为溴化丁项目研制成功,研制人有浙江龙盛子公司龙山化工及浙江齐成和自然人三方,由于浙江齐成的发布会,使得媒体有了宣传,浙江龙盛2天后被动公告。宣称上市公司不知情,请问研发出如此惊天地,现只有美国和德国人可做的科研新材料,可给上市公司带来百亿销售收入的大项目,上市公司还在隐瞒,真实目的在于何处?
假设一下,若当时浙江齐成等不开新闻发布会,媒体不知道。那么浙江龙盛控制人的阮氏家族会不会将此协议转移至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比如几百万上市公司卖给龙盛控股,几百万的业务转移也无需公告,龙盛控股先发展溴化丁项目两三年,等发展到几十亿规模,再通过资产溢价,高调增发卖回给上市公司中,阮氏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大幅增加,若真是此等情况,浙江龙盛投资人的权益哪里去?此事仅仅是一个插曲,或许由于媒体的大肆报道,使得阮氏家族的黄粱美梦之一的溴化丁项目破灭!
为何我会有此想法?的确是因为浙江龙盛公告的隐晦与被动,2011年3月初几则新闻报道,现出浙江龙盛公告的时效性,真实性皆有很大问题,虽然公司在3天后公告澄清,但还是不清不楚,溴化丁项目与其他合作方宣称的极大不一致性。使人联想到公司大股东名下的其他资产规模之大,大到难以想象,我等散户还不明情况,基金公司却隐蔽进出,不敢深入投资等等。
希望浙江龙盛管理层可以透彻管理,明晰上市公司与家族其他资产之后予以公告,与宣布不发生私下动作,管理团队分开,上市公司高管不要就职于家族其他企业,提请中国证监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与权益。
北京投资者
涨停狙击手
2011年3月13日
浙江龙盛有投资价值,并且很大,目前最担心的就是挖墙脚的董事长家族,溴化丁基橡胶项目目前可以揣摩有一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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