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阳光半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desimasi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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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要用于芜湖“阳光半岛”地产项目开发。
| | 1、财产抵押:本信托计划贷款由以下财产作抵押:
(1)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该抵押财产为位于芜湖县湾沚镇芜湖机械工业园的阳光半岛宾馆(占地面积85248平方米,建筑面积55058.16平方米),包括宾馆主楼38545.29平方米,高尔夫会所2301.35平方米,酒店娱乐楼11656.6平方米,独栋客房713.67平方米×2=1427.34平方米,总统套房1127.62平方米,合计55058.16平方米;
(2)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该抵押财产为位于芜湖县湾沚镇芜湖机械工业园阳光半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芜国用(2006)第06070109893 号,总面积435165.60平方米,以其中10号地块(宗地面积102800平方米)抵押。
②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芜国用(2010)第00526号总面积52316平方米,以其中33300平方米抵押。
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31日,上述抵押房地产账面值93,071.76万元,评估值91,441.58万元,以评估值为基础,按融资3亿元计算,上述财产的抵押率为32.8%。
2、股权质押: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将100%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
3、第三方担保:安徽省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翟厚圣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监管账户:芜湖首创、吉林信托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指定监管账户。本信托计划贷款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芜湖“阳光半岛”地产项目的销售收入、自持物业(酒店、商业等)的经营性收入及旅游等其他收入款项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全部存放在上述监管账户。由监管人按照监管协议对上述资金监督管理。
下载资料:http://a.1122ww.com/yihua/download.php?id=3
官方网站:http://www.crwealt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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