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深沪交易所部署半年报披露工作
本报讯 深沪证券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报的披露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披露工作。按照半年报预约披露表,乐凯胶片(600135)为沪市首家披露公司,预约披露时间为7月14日;深市预约最先披露的公司是东方锆业(002167),预约披露时间为7月13日。
根据《通知》安排,凡在6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均应当于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上市公司无法在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8月1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深沪交易所将自9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半年报后复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创业板上市公司将从复牌之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通知》要求,公司在本次半年度报告中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应当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在半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或披露同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
上交所同时指出,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然灾害对公司的影响,并在半年度报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部分充分披露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的具体因素及影响数,说明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风险以及下半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风险应对措施。
深交所特别指出,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于8月31日前披露本次半年报。
深交所还要求,在本次半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本次半年报的内容。(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