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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开出45份纪律处分 上报涉嫌内幕事项29起】
深交所公布2009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和股票过度炒作,发现并上报证监会涉嫌内幕交易事项29起,作出45份纪律处分决定,其中虚假陈述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引发纪律处分的最主要原因,占比过半。
报告指出,2009年处分涉及43家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其中,主板公司28家,中小企业板公司15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7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36家;给予公司有关人员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处分的1家,给予公司保荐代表人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2家。
按照纪律处分类型统计,划分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资格禁止三类。2009年度,通报批评占处分数量的79.2%。
按照纪律处分原因统计,2009年度,深交所纪律处分有16种原因,分别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正当披露、重大遗漏、短线交易、董监高违规交易、超比例持股、关联交易违规、违规使用资金、(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划拨资金、违规担保、违反收购承诺、保荐代表人失职、拒不配合监管工作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数据显示,虚假陈述类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引发纪律处分的最主要原因。其中不正当披露行为共有28起,虚假记载有3起,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各有2起,合计33起,在纪律处分的原因中占比达到50%。
此外,董监高违规交易发生6起,上市公司违规使用资金、资金占用以及违规划拨资金等财务处理问题共计6起,也是相对较为突出的引发处分原因。
2009年度,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是受纪律处分最多的主体,总计受到39起处分,占总数的79.5%。
深交所于今日发布《2009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赋予证券交易所的重要职责。2009年度,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与部署,深交所认真贯彻“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努力探索创新,推进依法治所、依法治市,在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下,自律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报告从制度机制建设、日常监管、纪律处分、限制交易四个方面概括了2009年深交所自律监管的主要工作。深化自律监管制度机制基础建设方面:大力推进业务规则体系建设,完善自律监管制度基础;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机制;提高市场主体诚信规范意识,探索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监管体系;以合规和风险意识导入为重点,深化投资者教育。日常监管方面:针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多层次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管;推进实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高会员风险控制能力与合规运作水平,强化会员日常监管;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和股票过度炒作,强化证券交易日常监管。纪律处分执行方面:落实“查审分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年共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13次,作出45份纪律处分决定。限制交易执行方面: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遏制重大异常交易,全年共对19位异常交易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其中个人投资者14名,机构投资者5名。
报告认为,与资本市场发展与改革创新的要求相比,自律监管的法律制度基础、社会诚信基础以及“尊重法律、尊重规则”市场文化的构建,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进程,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当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自律监管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制度产品不断创新,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出现,原有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存在并与新的市场特征相结合,呈现出复合化、多样化、网络化的特征;不同层次市场必然对应差异化的制度设计和监管要求,需要根据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各自的实际情况构建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机制制度;市场投资者结构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深化投资者教育、构建理性投资文化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深交所将从五个方面着手积极应对,夯实基础,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积极参与配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进一步充实自律监管法律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业务规则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制度基础;三是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市;四是进一步推进纪律处分机制和执法体制创新,加大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来源:深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