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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证监会宣布,核准申银万国、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等第二批5家试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至此,获试点资格券商达到11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适当降低试点准入门槛,即最近一次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在30亿元以上。符合这一条件的券商有15家,监管部门将分期分批核准其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对于市场关注的转融通制度研究推进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转融通业务所涉及的账户体系、证券与资金来源、业务模式与流程、风险管理和技术系统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将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但何时推出转融通制度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据介绍,3月31日融资融券试点实质启动以来,融资融券交易稳步增长,客户开户数逐日增加,客户担保证券市值不断扩大,试点起步平稳、运行正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符合之前的预期,也为扩大试点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交易累计成交金额30.5亿元,其中融资交易金额28.28亿元,占累计成交金额的92.72%,融券交易金额2.22亿元,占累计成交金额的7.28%,融资与融券交易金额之比为13比1。若按市场划分,沪市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更大,达到19.55亿元,占比64.1%。 从增长速度来看,明显可以看出业务余额、截止日余额增长速度均匀,但其间融资买入额及融券卖出额则跟随市场波动出现较大变化。 与此同时,证监会在分类评价和净资本两方面均降低了融资融券业务的门槛: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 此外,为保证试点风险可测可控,把握好扩大试点的节奏和规模,证监会将按照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先A类后B类的顺序,结合净资本规模大小、技术系统全网测试情况和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综合其他客观因素,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分期分批核准试点证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