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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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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1.奥运会举办国选举法较合理。
2.不搞终身制,能者上劣者淘。
3.设候补人选,如妙章山人。
4.既要民主更要集中。版主有一定比重提名权。
参与人数 1奖励 +36 金币 +1 时间 理由
飞舟 + 36 + 1 2010-2-23 12:01 分析的有道理,学习了,奖励小红花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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