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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高高的,白管的帖(处理结果在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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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高高的,白管的帖(处理结果在2楼)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哈哈哼哼 浏览:28546 回复: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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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午才知道这件事
那个帖,我没看过,不知道内容。
因为我要先处理实战版因为大家提意见引起的杂乱的问题
导致我没时间看该帖内容


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啊,很好解决的,直接和该版主沟通
如果认为该版主移错了,和她本人说一声移回来
平时这么多水帖,版主有时看错移错很正常,我也移错过几次,人家说一下,移回来很快。
如果她坚持认为该移走,与大家想法不一致,无法沟通,
可以在意见和建议区发帖,那里的帖,论坛管理员会共同讨论

但是你们选择了直接找其他版主,这就不符合规定
并且大批人在论坛闹事,为了论坛清净,我已经没空听你们说啥了,先解决闹事问题


等论坛什么时候安静了,我才有空去看看白管那个帖说了啥。
有了处理结果,会和大家说一声。


补充一下,大家给石人发的短消息,石人收到了,委托我全权处理。请当事人明天和我联系。下了

[ 本帖最后由 哈哈哼哼 于 2009-12-4 13:05 编辑 ]
参与人数 6奖励 +7 时间 理由
jk1205 + 1 2009-12-4 10:53 楼主就是我○像!!!
fmwu + 1 2009-12-3 21:07 哈版处理方法好,赞一个!
sakhalin + 1 2009-12-3 18:47 楼主就是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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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移动的帖,我看完了,几十页,看了不少时间。这个帖,谈的也是股票,不是纯灌水帖,导演、观众、演员们有自己交流的圈子,而且只在一个帖子中发言,没有违反版规,移帖理由不充分,允许存在实战版,所以移回了。因为帖子被移动,给大家带来不便,我深感抱歉。
      昨天下午,禁言了一些人。禁言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在解决问题前,让情绪激动的朋友暂停一下,以免为了与他们沟通,耽误了大家处理移帖的本意。这些朋友,我会在本周内解禁。
      另外,给大家普及一下坛规:对版主管理有疑义的可用短信与相关版主联系,也可在〖网站事务处理〗提出申诉,因此闹事的,先沟通劝告,不听劝告的按照论坛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今后有类似的事情,在被管理人没有被禁言情况下,应本人先与相关版主沟通,如果沟通后还有异议,可以在〖网站事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区提出,如果被禁言,可以指定代表代为沟通。不要一群人说话,每个人意思不一样,影响解决速度;也不要给其他论坛版主发短消息,没用的,如果相关版主没有做出更改决定,其他版主不能代为更改,你们这样只是让他们觉得为难,大家应该在意见和建议区发帖等管理层共同研究讨论。

      最后,祝大家投资顺利#*19*#
      

[ 本帖最后由 哈哈哼哼 于 2009-12-4 13:04 编辑 ]
参与人数 6奖励 +9 时间 理由
ad011 + 2 2009-12-3 22:02 这话吓唬小孩子似地
走在夹缝中 + 1 2009-12-3 20:43 建议开辟装神弄鬼区,把他们放进去
antgou + 2 2009-12-3 18:43 水贴就应该弄到水区去,哈版处理问题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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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22*#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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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浪王波浪研究家园

发表于 2009-12-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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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分我就不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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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毫无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能力
不堪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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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成都那个拆迁户被定性为“暴力抗法”了,
这里的大批人被定性为“闹事”,

不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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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seng + 1 2009-12-3 17:50 反应真迟钝,帖子的意思是,你们继续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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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人好就移帖#*22*# 2女人间的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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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随风潜入 于 2009-12-3 17:39 发表
此人毫无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能力
不堪重用!



看表演,也是处理的一种方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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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帖子。回帖子。我是守法的好公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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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事效率????#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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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酋长 + 1 2009-12-3 17:56 这叫技巧,政治艺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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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或不移,已不重要,#*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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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哈姨英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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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1205 + 1 2009-12-4 10:54 坚决拥护哈姨英明决定!~~~
control_lee + 5 + 2 2009-12-3 18:07 楼主是热心人,加分支持!
金属酋长 + 1 2009-12-3 17:57 左右拥护哈姨,右手拥护小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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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事呢#*29*# #*2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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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些法X功之类的东西,就是需要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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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态未成熟 + 1 2009-12-3 20:25 严重同意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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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跟班小妹888 于 2009-12-3 17:53 发表
坚决拥护哈姨英明决定!~~~


强烈同意小妹的看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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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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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版高升还没给我金币哦#mad#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时间 理由
哈哈哼哼 + 2 2009-12-3 18:03 就算是路过,也要给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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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忙死她了,她没空,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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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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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跟班小妹888 于 2009-12-3 17:53 发表
坚决拥护哈姨英明决定!~~~



那给我加点分#*22*#
参与人数 2奖励 +2 时间 理由
jk1205 + 1 2009-12-4 10:55 坚决拥护哈姨英明决定!~~~
huakai71 + 1 2009-12-3 18:16 你还需要分?不如给我加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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