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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droseknight6

[大盘交流] 资本所得税——潛在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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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63 天

发表于 2009-8-1 13:56 |
:*22*: :*22*: :*22*:

发表于 2009-8-1 15:06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到天数: 1 天

股指家园超短俱乐部

发表于 2009-8-1 15:13 |
:*22*: :*22*:

发表于 2009-8-1 15:20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8-1 15:40 |
有点专业精神好不好?这也叫资本利得税?

发表于 2009-8-1 15:55 |
抄股收资本利得税是政协一号提案.是早晚的事.

签到天数: 851 天

发表于 2009-8-1 16:03 |
吓一跳:*31*: :*31*:

发表于 2009-8-1 16:15 |
:*18*: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9-8-1 16:25 |
原帖由 redroseknight6 于 2009-8-1 10:45 发表
转的

大家说说看法啊

万一以后炒股要交税,谁还来玩啊

MB国家太黑了,又要印花税,又要上市圈钱,还要给证券行业的国企交佣

金,还嫌赚得少,赌场也没这么黑啊

以后真这样,老子就不玩了



难道你是非居民?

签到天数: 982 天

发表于 2009-8-1 16:26 |
:*22*: :*22*:

签到天数: 216 天

发表于 2009-8-1 16:28 |
:*22*: :*22*:

发表于 2009-8-1 16:34 |
对牛市无伤大雅。

发表于 2009-8-1 16:52 |
没看到。。。。。。。。。

发表于 2009-8-1 17:08 |
——这是重大利好!税率从20%或者25%统一降低到10%!鼓励外资投资中国!



非居企业所得税策解读

  非居企业所得税
      一、征收范围的确认原则
  《中华人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
  非居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税率的确定
  1、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2、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的非居企业:
  法定税率:
  《税法》第四条第二款  非居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优惠税率: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非居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征收方式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纳税方式的认定见《非居企业所得税办税事项流程》。
  四、纳税地点的确认

二、税率的确定
  1、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2、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的非居企业:
  法定税率:
  《税法》第四条第二款  非居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优惠税率: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非居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签到天数: 12 天

飞飞浪王波浪研究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09-8-1 17:22 |
我还是自己坚持自己的观点

ps:资本利得税绝对是股民的特大利空:*18*: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09-8-1 17:29 |
:

发表于 2009-8-1 17:59 |
BUDONG:*22*:

发表于 2009-8-1 18:04 |
我想问下~~担心的人里面有几个是非居民的?????

签到天数: 69 天

发表于 2009-8-1 18:06 |
这不是挺好的政策吗?国内投资者去国外投资也要受限的吧

发表于 2009-8-1 19:50 |
内外资统一了,税法原来就规定了的,源泉扣缴,只是细化并强调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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