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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大巴司机原始股压箱20年 兑现遭拒状告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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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06 天

发表于 2009-4-30 16:22 |

大巴司机原始股压箱20年 兑现遭拒状告深发展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跑起来 浏览:6071 回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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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原始股票。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注:为提高实战参考价值,以上图片动态行情实时生成,便于观测该股最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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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岁的大巴司机魏先生,20年前花1万港币买了100股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之后放老家保存,两年前才无意中找到,结果发现股票市值已变成了上千万元。他找银行兑现,但银行方面以“没有股东卡”为由不给兑现。无奈之下,魏先生决定将深圳发展银行告上法庭。目前,罗湖区法院已立案。

  20年前路边买得原始股

  魏先生是广东五华人。1988年,他得知深圳正在大开发,和老乡开着拖拉机来到深圳机场工地,经人介绍到工地拖沙石。1989年1月份,他途经福永邮电所门口时,发现外面有几名男女摆着一个摊,让他买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

  前天,魏先生将装在信封里的原始股票展示给记者看,“我当时也不知道股票是什么东西,因手上也有些闲钱,便花1.3万元人民币现场兑换了10000港币,然后又加了300元手续费,买了100股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魏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没未给他股东卡,他拿着票面编号为No.000272原始股票离开。几年后,他回到老家把100股原始股票给妻子保管。

  几年前,魏先生又回到深圳,应聘到深圳巴士集团做大巴司机。“前几年,只要有乘客上车,都会提到股票,这让我记忆起了20年前买过的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票。”魏先生说,三年前,有一位年老的乘客上车后谈股票,他向乘客咨询了一下自己原始股票的情况,才得知自己原来买的股票市值已过千万元。

  兑现不成状告发行单位

  魏先生兴奋不已,马上让妻子在家里寻找原始股票,一直没有找到。2007年6月份,魏先生的父亲在老家去世,办完老人的丧事后,在家里进行清理,结果在一个柜子的书中,找到了自己20年前购买的原始股票。

  “我马上找到懂股票的人计算,结果被告知股票的市值已过千万元。”魏先生得知情况后,又兴奋又紧张,马上揣着原始股票赶回深圳,然后向深圳发展银行兑现,结果让他大失所望。银行方面让他出示股东卡,否则不给兑换。“我当时买原始股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没给股东卡,只是给了这张票啊。”魏先生说,他几次找深圳发展银行协商,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决定把银行告上法庭。

  深圳发展银行于1987年成立,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于1988年首次公开发行外汇优先股(也称原始股)。深圳发展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不管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方式购买的股票,都会有股东卡。“股东卡上有登记持股人的身份,只有拿股东卡和身份证,才能办理兑现。”该负责人说,如果拿不出股东卡,就不能证明股票到底属于谁所有。因此,对于魏先生的这种情况,银行方面无法进行兑现。

  律师说法

  持股者财产权不能被剥夺


  律师龚永芳说,在魏先生购买原始股后,深圳发展银行曾发布过将原始股换成普通股的公告,但魏先生未及时按照深发展的公告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在程序上确实有责任。龚律师表示,深发展本身不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性,在本质上是非国营的商业银行,它发布的公告不是行政文件,仅是一种告知,不能够因此剥夺魏先生对其持有股票的财产所有权。

  龚律师说,魏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纠纷闹上法庭,反映出中国证券业的历史与现实的衔接问题。

发表于 2009-4-30 16:34 |
有钱人啊*d:1* *d:1* *d:1*

发表于 2009-4-30 16:35 |
千万富翁当大巴司机*d:1* *d:1* *d:1*

发表于 2009-4-30 16:37 |
法院的最终判决:给X先生1万块钱,同时给X先生二十年的活期利息,深发展收回股票。

退堂!

发表于 2009-4-30 16:40 |
都有错误。。。

很难追回。。。

发表于 2009-4-30 16:49 |
: : :

签到天数: 706 天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16:51 |
上诉至国际法院
:*29*:

发表于 2009-4-30 17:12 |
>>”该负责人说,如果拿不出股东卡,就不能证明股票到底属于谁所有。因此,对于魏先生的这种情况,银行方面无法进行兑现。

如果丢了股东卡, 不管你是千万还是亿万富豪, 一夜就成穷光蛋.

不知道深发展大股东的股东卡藏在哪里, 派陆小凤去借来用用.

发表于 2009-4-30 17:24 |
呵呵,很难想象,在大街的地摊上去买股票是怎样的一种状况。

推销股票的工作人员是否对股票有现在这样的理解?

历史啊。。。

签到天数: 1003 天

股指家园

发表于 2009-4-30 17:30 |
原帖由 zhuiron 于 2009-4-30 16:37 发表
法院的最终判决:给X先生1万块钱,同时给X先生二十年的活期利息,深发展收回股票。

退堂!

90%的机会有这个可能,中国特色下,最后这些股票给XXX等私下分掉:*22*:

签到天数: 417 天

发表于 2009-4-30 17:34 |
私了吧:*22*:

发表于 2009-4-30 17:35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4-30 17:39 |
传奇啊,二十年前他十九岁

那时候万元户还是人们羡慕的目标的时候

十九岁的他,有点闲钱,随便买了一万三的股票,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买完随便就扔家里了

他那时候在工地拉沙石,二十年后他是个大巴司机

发表于 2009-4-30 18:19 |
*d:1* *d:1* *d:1*

发表于 2009-4-30 18:27 |
二十年后他是个大巴司机

:*22*:

发表于 2009-4-30 18:31 |
:*22*: :*22*:

签到天数: 100 天

发表于 2009-4-30 18:38 |
:*27*: :*27*: :*27*: :*27*:

发表于 2009-4-30 19:10 |
原帖由 keane_w 于 2009-4-30 17:39 发表
传奇啊,二十年前他十九岁

那时候万元户还是人们羡慕的目标的时候

十九岁的他,有点闲钱,随便买了一万三的股票,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买完随便就扔家里了

他那时候在工地拉沙石,二十年后他是个大巴司机

少年自古出英雄

发表于 2009-4-30 19:35 |

回复 #10 pwsh 的帖子

不要講!和諧!和諧!

发表于 2009-4-30 19:55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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