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46262|回复: 63

[板块交流] MACD实战区事务处理规则

[复制链接]

股指家园

发表于 2008-3-2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MACD实战区事务处理规则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liuchs 浏览:46262 回复:6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实战看盘交流版〗版规
为了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规范会员的交流行为,加强对实战看盘版版面的管理,在执行坛规的基础上,根据本版工作实际,特制本版规。
一、国家严令禁止的互联网发贴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会员发贴一定避免涉及以上内容,一旦发现必定从重处罚。重复恶意发布的,我们会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二、本版帖子的主题内容为谈实战理念、说实战技法、实战看盘交流股市动态的探讨分析。凡是与上述主题内容不相关的帖子版主有权移送其他版面,对于多次沟通继续乱开主题帖子的会员予以扣分,禁言、封ID。
三、本版杜绝具有挑衅、攻击性的帖子,禁止开主题帖或在跟帖中辱骂、攻击他人。
四、本版谢绝一句话主题帖子,以及内容重复的帖子。



MACD实战版事务处理细则
一、惩罚细则


(1)、对初次违反国家严令禁止的互联网发贴内容予以主题帖删除;若违反两次(含)以上者予以删除ID。并对举报人予以积分奖励。

(2)、对开主题帖挑衅、辱骂、攻击他人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3)、对在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帖主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4)、对于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其它跟帖者,予以警告,并禁言3天;3天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恢复后再犯者予以禁言1月。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5)、对于相互辱骂、攻击者双方予以警告,并禁言1周;1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举报人给予10分奖励
(6)、对实战版主题无关的主题贴,做警告、移动处理;若反复发贴不听劝告的,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7)、对重复发贴、跟贴、及影响他人正常浏览的盖版的行为;若属无心误操作,或论坛技术故障导致的,做删除重复贴的一般技术处理。对于恶意灌水的,做扣分处理。
(8)、发贴遵循文明礼貌,谦逊和气交流的原则。对自吹自擂,打击他人者一律关闭、转移。
(9)、 MACD论坛是股民自助论坛,禁止拉会员行为。一旦发现,封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10)、为维护论坛自身利益,禁止非法做广告行为,禁止非法连接其它网站、论坛的行为。一经发现,封闭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11)、对于一句话主题、水帖一律转移。
二、其它事务
(1)、本版内一切事务(建议、咨询、举报)在本帖中提出,对合理意见给予奖励。
(2)、若帖主发现在其跟帖中有攻击、谩骂行为时应及时向本帖反映,若未及时主张引起的双方攻击、辱骂事件按处罚细则(5)处理。若及时在本帖中反映后,引起的双方攻击、辱骂事件按处罚细则(4)处理。
(3)、若发现违反坛规和版规的帖子时,请及时点帖子右下角“报告”进行举报,举报人将获得积分奖励。
(4)、对版主管理有疑义的可用短信与相关版主或者版区总版主联系,也可在〖网站事务处理〗提出申诉,及时沟通处理。
(5)、本实战版事务处理细则试行1月。望各位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凡提出建议者给予10分奖励,意见被采纳者给予积分奖励。
                                                                     
                                                                        MACD实战看盘交流版
                                                                         2008年3月20日






[ 本帖最后由 liuchs 于 2008-10-13 07:24 编辑 ]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4-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2)、对开主题帖挑衅、辱骂、攻击他人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3)、对在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帖主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4)、对于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其它跟帖者,予以警告,并禁言3天;3天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恢复后再犯者予以禁言1月。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5)、对于相互辱骂、攻击者双方予以警告,并禁言1周;1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举报人给予10分奖励
:*19*: :*19*:
参与人数 1奖励 +10 时间 理由
liuchs + 10 2008-3-20 10:53 谢谢支持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2-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2-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8-3-2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后的奖励分数太少
参与人数 1奖励 +10 时间 理由
liuchs + 10 2008-3-20 11:53 呵呵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5-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8-3-2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详细...:*19*: :*19*: 辛苦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7-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ocom 于 2008-3-20 11:24 发表
举报后的奖励分数太少

慢慢来呀,一步步的完善。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斑竹严查,论坛是有些乱,不分析不说理,尽瞎出贴而且还自己瞎顶!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支持,目前很多人心态失衡,乱麻成风,无聊帖子居多,稍好一点的帖子经常跑到后面好几页,简直乱套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19*: :*19*: 支持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股指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08-3-20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4-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实战地盘发罐水帖处罚要严厉些

否者没有什么效果

级别不过8级的马甲禁止在实战板发帖子,:*22*:
参与人数 1奖励 +10 时间 理由
liuchs + 10 2008-3-20 12:47 谢谢意见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7-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战板的帖子最好不加太高的阅读权限,今天实版的怎么办  阅读权限120
我忍不住要灌水提高下等级  100的权限已经不低了:*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7-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936 天

发表于 2008-3-2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整顿了:*19*: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12-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8-3-20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fly]惩罚分明,支持![/fly]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2-7-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MACD新来了一位版主哈,恭喜!:*22*:
参与人数 1奖励 +10 时间 理由
liuchs + 10 2008-3-20 14:30 呵呵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2-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2-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很尊重本论坛,几乎从不灌水,但对这过高的权限设置有点见意,这不是提倡灌水吗,我想这不利于论坛的发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参与人数 1奖励 +10 时间 理由
liuchs + 10 2008-3-20 20:37 谢谢,呵呵,积分有其它办法嘛~~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7-23 23:11 , Processed in 0.086378 second(s), 1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