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17478|回复: 7

***中集认沽权证涨跌幅限制30日起调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9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集认沽权证涨跌幅限制30日起调整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funkmaner 浏览:17478 回复:7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深交所加强深度价外“末日轮”风险监控
研究实施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等制度创新



本报记者 程胜 深圳报道      经证监会同意,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集ZYP1”等深度价外权证交易监控的通知》,调整中集认沽权证的涨跌幅限制,从10月30日起仅实行价格涨幅限制,不实行跌幅限制。
  通知规定,中集认沽权证的价格涨幅限制将根据其前收盘价格范围进行调整:当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10%;当前收盘价格在0.010元至0.100元(含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20%;当前收盘价格低于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50%。
  通知指出,对其他深度价外权证也将采取类似措施,具体实施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通知强调,深交所已对中集认沽权证等深度价外权证的交易实施重点监控。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新规是在总结前期监管经验基础上,针对中集认沽权证自身特点和交易特征,采取的更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举措,目的是更有效地遏制临到期深度价外权证可能出现的炒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将继续严密监控权证交易,严厉打击蓄意操纵行为,坚持实施和不断完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更有效、更具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机制,全力遏制过度炒作,维护市场秩序。
  以参与深度价外的钾肥认沽权证为例,参与其最后一周买入交易并造成亏损的账户共有14.46万户,占71.11%,亏损最大的账户亏损475万元。深交所再次提醒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要充分认识中集认沽权证等深度价外认沽权证最终价值“归零”的本质和风险,谨慎参与,切莫跟风炒作,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深交所正积极针对中小板新股首日涨幅过大的现象,研究实施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创新和风险控制机制。(中国证券报)

参与人数 1奖励 +50 时间 理由
股民阿甘 + 50 2007-10-30 11:06 帖子很棒,加分鼓励,期待您更多优秀帖 ...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ok.这下沽权都玩完了吧!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9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感觉明天06会高开,但是还是不敢进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3-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 天

发表于 2007-10-30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幌子吧?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 天

发表于 2007-10-3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我说啊,就不该设有权证,明天就取消了吧!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3-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行云流水话投资

发表于 2007-10-31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2*: :*2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行云流水话投资

发表于 2007-10-3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22*: :*22*: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19*: :*19*: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7-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7-21 02:46 , Processed in 0.027533 second(s), 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