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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交流] 股民致信证监会上告上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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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民致信证监会上告上证所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yoopi 浏览:45621 回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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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国证监会领导:     本人作为一名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投资者,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大量创设招行CMP1的违规及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向贵会汇报,恳请贵会本着维护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严肃处理。
  沪深股市中的权证品种作为股改衍生产品,一直合理合法的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自5月30日股市下跌,权证借无印花税及做空工具等利好受到市场爆炒,价格严重偏离价值,管理层面一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这些举措我们都一致赞同,并且也对交易所采取增加供应来打击投机的行为表示赞成,但是在本月15日及20日,上交所允许部分券商对招行CMP1大量创设,总量达逾17亿份。我们认为此举是一项严重违反交易所规定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一、按照上交所公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4款之规定,所创设权证应满足存续时间自上市时起达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由于招行CMP1将于8月27日到期,那么自今年2月27日之后创设的所有招行CMP1权证均不合交易所规定!该所制定的规章自己违反,对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第二、招行CMP1自6月20日创设后,流通量已经超过招行正股流通量,如果权证持有者到期行权,试问差额部分如何处理?虽然我们都知道招行CMP1到期将形同废纸,不会有人创设,但是它的作废也应该以一种合法的方式退出交易舞台。此为创设数量不合理!
    第三、我们充分理解权证交易的风险,也和券商签订了风险承诺书。那么既然国家允许权证这种金融衍生品种存在,就应该始终贯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这场博弈中,广大的投资者带着真金白银进行交易,而少数的特权投资者通过交保证金即可得到几乎无成本的筹码进行交易。这怎么能算的上公平交易呢?交易都没有公平可言,还谎称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保护哪些投资者??创设制度的推出是为了控制市场投机,为什么不给所有投资者创设的权利呢?
    我们对国家管理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苦心一直给予热情的支持,但对上交所关于权证的一系列错误举措表示深刻的痛心。虽然短期来说,权证爆炒的局面得到控制,券商大约有几十亿的无风险收益,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交易所管理水平低下,任意破坏公平交易的无知行为,在此过程中,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信心遭到严重打击!招行CMP1已背上一个券商吸血机器的恶名,将使被创设的上市公司商誉也受到损伤。与那点创设收益相比,孰轻孰重?
    为此,我们敦请管理层严肃处理此事。首先重点处理权证交易量超过正股流通量问题。对于权证存续期小于6个月的问题,可采取延长存续期,在到期前6个月开始不得再行创设,已违规创设权证要么限期注销,要么没收交易收益上缴国库。其中延长存续期较好,自目前开始延长6个月,也不会使第一批创设权证超过24个月。在处理期间,建议招行CMP1临时停牌。

      此致

                                                          一位小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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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h + 5 2007-6-20 20:37 帖子很棒,加分鼓励,期待您更多优秀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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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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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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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支持,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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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证指数拆解到底

发表于 2007-6-2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mad: :mad: 中国股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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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国的游戏规则,你可以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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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有977的朋友,为什么不顶起来?本人在1.5元全仓杀入,如果亏了,准备上告上证所,已经咨询过律师,上诉绝对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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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交所,就是把散户的钱都上缴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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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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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opi 于 2007-6-20 20:01 发表
拥有977的朋友,为什么不顶起来?本人在1.5元全仓杀入,如果亏了,准备上告上证所,已经咨询过律师,上诉绝对有把握!

去美国告或许有希望:*27*: :*2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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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玩权证就是在玩你,这点不懂还去告,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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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2*: 不傻不傻,现代都能告财政部,还胜诉了呢,为什么不能告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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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在中国没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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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散的悲哀!!!!!!!!!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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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1.5杀进的,是创设之后进的,打官司也没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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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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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vv vv vv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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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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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家园

发表于 2007-6-2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ZF做庄啊,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典型的中国特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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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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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度炒作从来都会引发zf非正常的打压,这是炒作的时候应该计算的风险,没办法,这就是中国特色,327国债事件就是这样,虽然规则缺陷一时可以利用获取暴利,但是不知道适可而止,最后zf耍赖起来是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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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签下名!以表示严重愤慨!我今天早上听到消息后觉得极度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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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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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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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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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我们的主管部门都不照规则办事,而且是自己订的规则!那为什么要打击别人违规了?自己都没了信用还能监管别人?这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下梁歪!现在好了,上交所跟券商门合起来宰杀小散,大家看主力那么多资金自救,而且那么灵通的消息,能不先跑吗?吃亏到底还是散户啊!散户们,我们还能继续沉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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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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