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认沽权证到期前一定要赎回吗?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boge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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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事我今天下午打电话问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回答如下:
按每股行权价创设的认沽权证,券商抛出后,在权证到期的行权日内,持有认沽权证的投资者行权后,创商才可以注销。
所谓认沽权证行权,那就是,如580997
在权证到期的行权日投资者每持有1股580997,可以有权利拿手上持有的600036以行权价:5.48元卖给券商。
要知道现在的600036在市场里可以22元可以卖,要5.48元卖给券商,那每一股可是要亏16.52元。可是这样的人在我们市场中还是有的,以前万科认沽,前一时段时间的
上海医药认沽权利
所以目前的认沽权580997,正常的证投资者都是不会行权的,在行权期满后,券商只要办事注销手续,拿回当初的保证金就行了。券商当初创设认沽在市场中所抛的钱就是券商利润。
但也有券商为了资金能提前使用1个星期,在最后交易日从市场上低价买回认沽权证注销,拿回押金,其实一星后,只要没人行权就可以注销拿回押金了。
[ 本帖最后由 boge001 于 2007-6-14 20:1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