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总体严重偏离价值恶炒是我国股市的顽疾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zzh_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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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证监会建议遏制恶炒新股的建议
新股总体严重偏离价值恶炒是我国股市的顽疾。
其实是制度问题。
首先是发行环节就是向熟人集中筹码,方便炒作。
其次,法律过于严格限制东大股东套现。
其实,只要在发行时限制券商有超高发行的欲望,这一点在本人《向证监会建议遏制高价发行及恶炒新股的建议》中有论述,发方行价就合理。
新股上市低于发行价过多时券商拿出钱来护盘,稳定股价。
新股上市价格过高时,允许大股东在不改变控股股东前提下可以财变现,但是变现时只能拿走发行价的金额,超过发行价金额存起来,当到了法律规定的解禁期时股价不低于发行价,且上市公司没有受证监会处罚,这部分款连同利息解禁人可以取走。
当到解禁期股价低于发行价时,这部分资金优先支付上市公司受处罚应该承担的责任,剩余的股80%归入国家证券风险基金,20%归入上市公司。为什么不能100%归入上市公司?
归入了又会成为炒作的理由。
持股超过5%的股东适用大股东的做法。
其他有锁定期的股东,也适用大股东的做法。
大股东减持需当天公告。
这种规定仅仅适用于股票新上市的股价稳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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