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是不是重复征收?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wwhzbh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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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一个搞地产的朋友吃饭, 终于搞明白了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的关系。 说白了, 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性的交房产税,而房产税是要年年交的。 不同的是前者是由开发商来承担的, 然后加在房价里转嫁给消费者的。 而后者是开发商无需承担, 由政府直接向消费者来收取, 就是说一次性由开发商交情70年的费用还是由消费者一年一交的问题。 就像前些年的养路费一样, 以前是一年交一次, 后来费改税, 改为加到油价里你每次加油的时候收取道理是一样的。 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养路费, 而房产税相当于燃油税。 这样说朋友们就该明白了。
这样那就很清楚, 房产税是不应该向已经购房的人来收取的, 因为土地出让金已经包括在我们购买的房价里了。 如果再来征收就是重复征收。 但是政府可以向新购房者征收, (开发商就不需要交这部分土地出让金了, 而是由购房者每年来承担。)这样无疑降低了开发商的成本, 房价就会降下来。 说白了就是前头背着还是后头扛着的问题, 其实是一样的。 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讲不是利空而是天大的利好。
这样看问题就很明白了, 按上海的思路来争取房产税是合理的,对于增量房,但是不合理的是房子价格并没有下降,重庆的征税方案是不合理的, 不管高档房产还是别墅什么的, 消费者购房时已经承担了这部分税费, 再来收取房产税就是重复征收。
北京下半年也要征收房产税了, 其他地方呢? 还会远吗? 关于每个有房人的利益, 请大家一起讨论。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从GOOLE找到了2篇重庆市场黄奇帆的发言,大家看截图。 半个月的时间观点相反。 嘿嘿有意思。 变脸真快!这个年头就是变化快 ,咱们都得适应啊。
以下是从网上找到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工商联:建议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合并2011-01-26 16:07:21 每日经济新闻 | 发表评论(0) | 正文背景色:
标签: 房产税 土地出让金 字体
摘要: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尚未落定,相关建议却一直不绝。昨日(1月25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旗下的REICO工作室发布报告,建议以房产税出台为契机,将土地批租制改为年租制,即按年缴纳土地出让金...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尚未落定,相关建议却一直不绝。
昨日(1月25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旗下的REICO工作室发布报告,建议以房产税出台为契机,将土地批租制改为年租制,即按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与房产税合并征收。
报告称,在我国快速城镇化以及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背景下,当前的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是推高地价乃至房价的重要原因,需要进行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收入主要归地方所有,并逐渐成为地方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2002年,土地市场逐渐完善,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取代划拨、协议出让,成为主要的出让方式,土地出让金收入也随之大增。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达2.7万亿元,同比涨幅超过70%。在北京、上海等个别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超过50%。
REICO工作室研究员王震表示,如果土地出让金按年支付,政府的当期收入会削减,但可以获得未来期限内的稳定收入来源;同时,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大大减小,开发环节中的金融风险也会降低;另外还能够降低房价,减轻购房者负担。
上述报告还建议,在征缴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收时捆绑缴纳土地年租金,或者将二者合并,征收统一的房产税或物业税。
与多数国家不同,我国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一直以来有观点认为,在征收土地出让金之后再收房产税,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便建议,将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合并征收。
据了解,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正在筹备中,很可能近日推出。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现行试点主要针对房屋征收,把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合并征收的可能性并不大。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已确定房产税改革大方向,拟将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征收,但并未提及土地出让金收入。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也证实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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