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23442|回复: 0

[讨论] 新三板覆盖全国 直通场内市场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13-12-1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三板覆盖全国 直通场内市场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niu519 浏览:23442 回复: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服务范围正式扩至全国。作为全国性场外市场,其与交易所市场间的转板机制也一并明确。国务院14日下发"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转系统的性质、功能和定位,并对该市场的服务范围、挂牌要求、与场内市场衔接、行政许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监管等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
  《决定》为全国股转系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也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按照《决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不再有地域、园区、所有制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赴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并无盈利要求,但须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所披露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在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方面,也做出了明确安排,规定了两个"直接申请",即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市场人士认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落实《决定》要求,制定、修改相关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主要工作包括如下五方面:一是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尽快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制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明确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申请挂牌,及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监管要求;三是针对非公办法施行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公司,出台相关审核指引,并于近期发布实施;四是公开涉及全国股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审核流程;五是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
  解读:转板机制的安排,使得交易所市场、全国股转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之间形成了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直接申请"上市或挂牌的审核机制,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发行、上市逐步分离的题中之义,这将为探索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12-5-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请交流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值班电话:18209240771   微信:35550268

举报|意见反馈|手机版|MACD俱乐部

GMT+8, 2025-6-21 05:50 , Processed in 0.041911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