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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交流] 万润科技/万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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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润科技/万润科技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tangyi2011 浏览:9643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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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公司系由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08年5月5日,万润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3月31日经南方民和审计的净资产61,435,017.70元折合为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差额11,435,017.70元转作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6月3日,万润科技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175609)。
公司由万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承继了其全部资产与负债,主要经营性资产为经营LED生产业务所必需的货币资金、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
公司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业务为LED光源器件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万润科技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万润科技公司由万润有限变更设立,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具有独立自主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
2、资产完整
万润有限的各项资产权利由本公司依法承继,已办理了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并取得了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公司资产完整,产权明确,不存在任何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占用的情况。本公司亦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名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3、人员独立
经过多年的规范运作,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也没有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万润科技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控制的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股东(包括其他关联方)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独立
万润科技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影响。
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基本账户(44201617800050002031)不存在与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的货币或其他资产的情形。
万润科技公 司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 纳 税 登 记 证 为440306745174099。公司不存在与股东控制的单位在该账户相关联的情形,不存在为股东、其他关联方、以及有利益冲突的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将公司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前述法人或个人使用的情形。
金币: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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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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