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几个帖子——周云:弃物业税提房产税的玄机何在?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syt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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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
发改委将物业税悄然变成房产税,把开征变成改革,实际上就是想扫除法律上的障碍。潜台词是:这一税收只是针对房屋,并非针对土地。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有与土地分离的房屋吗?把房屋和土地分开征收,真是征税手段的一大发明。
一直以来,人们在讨论对公民持有的物业是否征收保有税的时候,一直使用“物业税”和“房地产税”的说法,很少有人提“房产税”。因为房产税是我国早已开征的一种税收,主要是针对经营性房产,对于非经营性房产是免征的,因此与物业税或房地产税性质截然不同。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注意到,在讨论是否开征物业保有税时,官方不再使用“物业税”和“房地产税”的提法,而是采用“房产税”。近日,发改委的一个文件中,更是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按照发改委的意思,针对物业持有环节的征税,并不是开征新税,而是对原先的房产税进行改革,由经营税变成持有税。这就难免让人糊涂,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变了名目,又由开征变成改革,准备征收的不还是原先的物业税嘛。直接说开征物业税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要费这个周折呢?仔细考量,这绝非随便选择一个名目那么简单,而是有深层次的用意。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想开征物业保有税已有很多年了,但迟迟没有开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理上的障碍。
因为国外土地私有,物业税是针对房产和地产共同征收。而在我国,土地国有,业主虽然买了房,但只对房屋有所有权,房子下面的土地则没有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又谈何征税呢?此外,业主购房时,事实上已经承担了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国家在土地上的收益,业主已经一次性支付。政府再要征收物业税,显然就是重复征税了。
发改委将物业税悄然变成房产税,把开征变成改革,实际上就是想扫除法律上的障碍。潜台词是:这一税收只是针对房屋,并非针对土地。
不得不为发改委的智慧而喝彩。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有与土地分离的房屋吗?传说中的空中楼阁真的存在吗?地之不存,屋之焉附?把房屋和土地分开征收,真是一大发明。
更关键的是,这一税收是按物业的价值征收。地球人知道,物业的价值,取决于土地,而非取决于土地上面的房屋。也就是说,所谓“房产税”不是针对土地征收,却要按照土地的价值来计算,这是发改委怎么绕也绕不过去的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