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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获得文化部批准进行网游虚拟货币交易2010年03月31日10:01 来源:赛迪网 作者:赛迪 网友评论10条 直接看评论
3月31日消息,据文化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公示》系统显示,淘宝网已经获得了文化部的批准,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这意味着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的身份得到官方批准。
淘宝获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资格(点击看大图)
台厦门好望角获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资格(点击看大图)
淘宝获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资格,批文号为2010-040号。除淘宝以外,此次获得上述批文的还有游戏道具交易平台厦门好望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批文号为文网文2010-043号。
早在去年底,国内最知名的网游交易平台5173网站便宣布获得文化部批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成为首批获得此证的互联网企业。
2009年6月,文化部和商务部下发了《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根据规定,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淘宝网应当取得文化部的批准,否则不准进行相关业务。
同时,通知还明确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并且虚拟货币不得支付购买实物,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
这一新规对部分网游企业影响颇深。例如,巨人网络财报显示,受新政要求停止“开宝箱”的举动使得巨人09年三季度收入环比下降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