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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ydgj

重特大利好-论一夜之间不会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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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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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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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样,朋友们,俺的判断得到了验证: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我国尚无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计划

  针对广受市场关注的资本利得税传言,本报获悉,我国尚无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计划。即便开征,也必须履行相应立法程序,从提出动议到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终做出决定,所需时间相当长,且立法过程高度透明。

  “认为资本利得税会像印花税税率调整一样可以随时出台,是不懂法律的表现,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权威人士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务院1988年出台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率调整可以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而开征资本利得税,不同于调整印花税。作为一个全新的税种,征收资本利得税目前无法可依,即便要新增该税种,也必须像企业所得税法一样,履行相应的立法程序。据我了解,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计划根本就不存在。”

  有关部门官员也证实,一般意义上的资本利得税不仅针对股市的资本利得征收,房产、收藏品等的利得收入也在征收范围内,因此“这个税不是一个‘小税’,而是影响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大税’,目前征收基础和条件均不具备,不可能轻而易举就出台。”

  税收征管关系到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在这一问题上,最高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一直十分慎重。从《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过程可以看出,税收立法过程的透明度较高,且立法时间也较长,从提出动议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经历了3年的起草论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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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胡冰,
我看不适合当官.
嘴太松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乱说.
搞不好要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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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风陷,

朋友们,请擦亮眼,沉住气,不用政府辟谣,自会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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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的草案如获通过可不妙,意味着国务院经特别授权可以直接开征资本利得税这样的税.


如发生严重突发事件!国务院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2007-06-25 06:14   艾福梅 田雨   新华网
  

  "发生严重突发事件,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这是24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规定的内容。

  去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一审稿第43条曾规定,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及时调整税目税率,实行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等调控措施;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和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启动支付系统的灾难备份系统,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等保障措施;暂停部分或者全部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交易和兑付、期货交易,暂停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限制给付保险金,限额提取现金等限制措施;采取限制货币汇兑、资金跨境收付和转移等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外汇管制措施。"

  对此,有些常委委员提出,对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事件,可以采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管理手段和市场调控措施加以解决,不必另行采取特别措施。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在草案二审稿中作出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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