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600人一人买5W股,就是3000W股。
看来止损盘挺大的。 主流资金还在建仓阶段短线客很难操作的 持有靠耐心。 原帖由 月下清泉 于 2006-5-25 10:09 发表
现在只要在google搜索新太。就能看到这帖子,假如庄家看到这帖子会怎么办,我猜会先往下狠狠洗一把,看你忍不忍的住,猜想:)
老兄不幸言中,大流血,才知道止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止损是第一位的,管它明天上涨到 ...
保本永远是第一位的,当然以小博大另当别论 其实可以将新太考虑成一个看涨期权,一个简单的二项式定价,我先假设一个概率80%重组成功,价格为10元,20%失败,价格为1元,则期权理论价值应该为10*0.8+1*0.2=8.2元。适当控制仓位买入这个看涨期权是值得的。
个人之见,请指正,呵呵 入货至自已目标仓位 原帖由 cloudy_x 于 2006-5-25 12:49 发表
其实可以将新太考虑成一个看涨期权,一个简单的二项式定价,我先假设一个概率80%重组成功,价格为10元,20%失败,价格为1元,则期权理论价值应该为10*0.8+1*0.2=8.2元。适当控制仓位买入这个看涨期权是值得的。 ...
若重组成功,价格有10元那么高吗?我觉得6元是较大的机会,因为重组短期内(指一年)是不太可能发生质的变化.继续讨论 原帖由 cloudy_x 于 2006-5-25 09:02 发表
现在只要在google搜索新太。就能看到这帖子,假如庄家看到这帖子会怎么办,我猜会先往下狠狠洗一把,看你忍不忍的住,猜想:)
能搜到吗?你试试
讲故事:美国Xtera公司总裁Mr.Hopper讲话
2006年新太科技第二次员工大会 美国Xtera公司总裁Mr.Hopper讲话4月29日上午9:30,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06年度第二次员工大会。会议上梁总向大家介绍了美国Xtera公司总裁Mr.Hopper,并请他为大家做了精彩的演讲。随后,梁总作了总结性的发言,指出此次股权转让,引进国外投资对新太来讲是一次机遇,但是我们的优势是外部的,我们要共同努力从内部推进,改变目前的状况。
Mr.Hopper讲话:
大家好,我之前以为这个周六大家是专门来看我的,心里有些不安,后来才知道今天还是工作日,但是我本人却穿了一身牛仔风格的服装站在这里。
当大多数西方公司的执行长对新太科技这样的情况认为不太乐观的时候,我需要让大家知道的是我们在处理相同情况的公司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我对未来希望做到两全其美,既有中国的特色也有美国的特色。从生意上解度来,同在电信行业,Xtera是做设备的公司,新太是做软件的公司,相信能配合得非常好,完全没有冲突的。
短期内公司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让现在的情况更稳定下来,到2007年将东西方的优势更好的融合在一起。未来我们将扩大我们的研发部门,增加研发人员,2008年将有10-15%的工作人员在美国、欧洲工作,85%人员留在国内。我们不是想在股票市场上有所获利,而是希望将公司发展成跨国性的公司,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在市场上能与华为、中兴面对面的竞争。
未来六个月我每个月将有一个星期留在中国,明年开始一个月将会有二个星期在中国,但不希望改变大家的工作方式。大家也许注意到我没有带演讲稿,我从来不带演讲稿,因为我觉得应该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自己的责任、能力,很自然地从内心流露表达出自己的意思。相对地,我也希望各位与我一样,将自己的工作记在心里,当我来问你们工作上的事情的时候,你们也可以很自然表达出来,这是你们的工作,应该记在心里,而不是回去找资料文档出来。例如:我今天问我的财务总监我们有多少现金,我希望他将公司的现金不差一分一毫地说出来,我问我们的销售副总我们未来有多少生意可以签,我也希望他能准确说出。当然,有些同事不一定会被我问到,我希望不管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员工都一样可以将自己工作牢记在心。
我对两个公司的共同走向是相当乐观、兴奋的,相信能配合的很好。有两件事情需要让大家知道的,或者说未来大家将要知道的。一、未来6-8个月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事情并不会自己就变好的,2006年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二、2007年我们将着手将两个公司互相融合在一起,到2008年希望在坐每位都拥有公司的股票,预期不单是投资人能够获利,公司所有同事都参与成功。 原帖由 飞网 于 2006-5-25 13:11 发表
若重组成功,价格有10元那么高吗?我觉得6元是较大的机会,因为重组短期内(指一年)是不太可能发生质的变化.继续讨论
hehe,10元我是借用了750403兄的观点,其实我想说明的重点是通过自己的分析,以一个比较小的仓位去买入这个看涨期权,这样损失了也没什么,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新太重仓是不可取的,个人之见。当然,如果分析够透彻,觉得成功希望非常大,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是正常的。看个人分析能力和承受风险能力拉 原帖由 anlinew 于 2006-5-25 13:21 发表
能搜到吗?你试试
关键词:新太 xtera ,第4页看到这个帖子
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这么多人浏览,传出去也是正常的吧 原帖由 cloudy_x 于 2006-5-25 13:32 发表
关键词:新太 xtera ,第4页看到这个帖子
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这么多人浏览,传出去也是正常的吧
那还不如直接搜Xtera,中文第一页就有 【2006-05-23】
刊登诉讼事项公告,
*ST新太诉讼事项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新太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英卓越信息通讯有限公司(下称:英卓越公司)因未能归还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下称:兴业银行)到期承兑汇票,兴业银行对此提起诉讼,因公司原董事长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擅自以公司名义为此项承兑协议提供《担保承诺函》,公司亦被列为共同被告,2005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英卓越公司立即归还所欠款项11922490.42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此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作部分改判,现公告如下:
1、维持广州中院作出的(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
2、变更广州中院作出的(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下称:金中华公司)、新太新公司、翟才忠、邓龙龙对英卓越公司应清偿的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英卓越公司应清偿的前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中华公司、新太新公司、公司、翟才忠、邓龙龙代为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后,有权就代偿的款项向英卓越公司追偿。
一审案件受理费70927元,财产保全费61437.22元,由英卓越公司承担;金中华公司、新太新公司、翟才忠、邓龙龙负全部连带责任。公司承担50%的连带责任。二审受理费70927元,由公司和兴业银行各承担35463.5元。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金中华公司因未能归还兴业银行到期承兑汇票,兴业银行对此提起诉讼,因公司原董事长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擅自以公司名义为此项承兑协议提供《担保承诺函》,公司亦被列为共同被告,2005年5月广州中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金中华公司立即归还所欠款项5983410.84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此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作部分改判,现公告如下:
1、维持广州中院作出的(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5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
2、变更广州中院作出的(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5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新太新公司、翟才忠、邓龙龙对金中华公司应清偿的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金中华公司应清偿的前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新太新公司、公司、翟才忠、邓龙龙代为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后,有权就代偿的款项向金中华公司追偿。
一审案件受理费40619元,财产保全费31129.1元,由金中华公司承担;新太新公司、翟才忠、邓龙龙负全部连带责任。公司承担50%的连带责任。二审受理费40619元,由公司和兴业银行各承担20309.5元。二审鉴定费50000元由公司承担。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今天止损出局了,烂公司,真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