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hw 发表于 2006-3-5 23:18

ok,I agree

lai713 发表于 2006-3-5 23:19

支持封杀!

jack_ps_wang 发表于 2006-3-5 23:21

言论自由嘛,

zycy 发表于 2006-3-5 23:23

支持!

xiaoqi117 发表于 2006-3-5 23:24

飞版说错了!!!如果忘忘的水平低还可以谅解,问题在于看他的文采,水平确实很高,但以这样的高水平作出这样低水平的预测准确率,除了别有用心就很难用其他理由解释,因此才更可恶!更该杀!

坚决拥护封杀忘忘!!!!

kuangxr 发表于 2006-3-5 23:26

黑嘴无聊!害人不浅

回到未来 发表于 2006-3-5 23:48

Sample TextSample Text但凡骗子,其文采都很有一些的。
比如汪梦飞,比如严为民,再比如早期的赵笑云,比如当今活跃在各个电视台股评栏目中的前台骗子。

比起那些黑嘴,忘情剑,“北京小妞”(现在她终于把性别变回来了——北京小妞朋友正是本来的北京小妞),甚至老法师,他们的口才文采都还只是徒子徒孙辈分。

[ 本帖最后由 回到未来 于 2006-3-5 23:49 编辑 ]

严禁吸烟 发表于 2006-3-5 23:50

ddddddddddddddddddddd

zcs_fly 发表于 2006-3-5 23:50

杀   呵呵杀他个干干净净

天明地明 发表于 2006-3-5 23:52

支持版主决定,呵呵,顺便看看我有表决权吗.

aaa100 发表于 2006-3-6 00:00

论坛本身就是一个宽舒的地方,畅所欲言可以活跃气氛,至于正确与否在什么地方都是靠自己来判断.作为楼主权利是靠大家奉献,能够公开来征求大家的意见,说明你是一个识大体的人

长乐子 发表于 2006-3-6 00:00

原帖由 狗头军师 于 2006-3-5 13:18 发表
忽悠别人买权证抛股票,已经超出一般股评了。

两三星火 发表于 2006-3-6 00:04

叫忘情剑再发个帖子上来,把它的操作马上贴出来,看看他是不是按他说的那样操作,这只是一种愿望,其实我感觉他的错误就是心口不一,在一波很好的行情中搅乱了人心,这就是他的错误所在。禁止他也是不得已的。

股市秋风 发表于 2006-3-6 00:36

支持版主决定

小猪走了 发表于 2006-3-6 01:22

本人93年入市,关注本坛也有三年了,只是一直做为游客。观棋不语。因投票不够资格,特在此表达!论坛本是开放言论之地,多空各由人说。如果说误导了谁,那也是活该。这不由人想起天下无贼刘德华对傻根的评语、、、、、、、
对弱智者,保护是没用的。

爱情余味 发表于 2006-3-6 02:26

小弟新来,发现原来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不了解当事人及事情的经过,但对这事我想说:

对于通过投票来决定对一个人的处理,这种方式太原始了吧,人类的文明要倒退多少年?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希望论坛经这事后也定出相应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炒股八十年 发表于 2006-3-6 02:47

有自己的见解,不应封杀

seaman321 发表于 2006-3-6 10:32

阅读权限在40,我的只有30,咋办?

zp35 发表于 2006-3-6 10:52

支持,对那些水平不高,误导俺们的人封杀!!!

xiangmin 发表于 2006-3-6 11:03

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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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公开处理忘情剑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