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2 15:11
终于等到你,还好没放弃,仍处于第二个b中
清风不识股
发表于 2016-3-2 15:42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2 15:11
终于等到你,还好没放弃,仍处于第二个b中
看吧,或许有多日的逼空上涨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2 16:23
清风不识股 发表于 2016-3-2 15:42
看吧,或许有多日的逼空上涨
第二个b-c可长可短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3 23:57
3月3日
夜晚来了灵感,除了指数,看到了一只自选股未来的走势,一步一步验证吧。
清风不识股
发表于 2016-3-4 07:42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3 23:57
3月3日
夜晚来了灵感,除了指数,看到了一只自选股未来的走势,一步一步验证吧。
大概说说吧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4 16:18
本帖最后由 大时代小散户 于 2016-3-4 16:46 编辑
创业板的浪型不像abc-x-abc结构,倾向于锯齿,目前在C3中。
如果在浪型上要求与上证一致,创业板疑似从2016.1.14日提前开始走第二个b,倾向于2016.2.23已走完,目前处于第二个c中,前几天的反弹是c2。现在创业板再次来到前低,或许c2还没有完结(空间够,时间有点短),下周初可能还有反弹,今天尾盘进的有可能获利,属于火中取粟。
谈谈我的一些自选股,此轮跌幅差不多35%,这两天已完成了10%。
上证情况应还在第二个b中。创业板c2或许没有完成,有随上证继续走维稳行情的可能。继续观察。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4 16:39
现在是28分化,8股内部也在分化。在指数间不同步,在个股差异化的现在,楼主觉得少看指数,不妨多跟踪自己的目标股,遵从纪律和短线方法来操作。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4 16:48
对于研判底部,楼主觉得其他技术+右侧交易更靠谱,波浪只是佐证。
sajia527
发表于 2016-3-4 17:23
{:7_316:}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4 21:43
看了些权重股,周一维稳难度还是不小滴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7 06:09
本帖最后由 大时代小散户 于 2016-3-7 06:19 编辑
单边行情是保护散户的,比较好做,连操作层面都无需勤快。
如果指数和个股行情会较繁琐,波浪也无需那么勤快跟踪。
因而,此帖不跟踪那么勤快了,滞后再看。楼主个人操作以短线波段把握。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9 19:42
尽管维稳色彩浓厚,但纯技术分析,各指数短期走得没大毛病,维持先前的判断。楼主还无法断定上证第二个b结束。继续观察。
sajia527
发表于 2016-3-9 21:22
o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10 11:24
创版小破位,指数不同步,个股有的不理指数,有的欠一根中阳。忍受不了震荡、短线技术不过关的还是不要做了,这钱楼主都挣得费劲,感到付出的时间不值。等到确定性的机会更好。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10 15:31
中午提醒短线小心还算及时。第二个b疑似结束,时间空间皆完备,但下跌浪型貌似三浪,2638上方有三角的可能,继续观察。
后面是阴跌还是暴跌,将帮助确定楼主此帖和上一帖的波浪到底哪个更靠谱。就是有个两会维稳干扰,比较讨厌。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10 15:54
由于时间和精力,继实战帖子后本人不再更新这个帖子了。
毕竟股票不是生活的所有。
楼主受浪版影响最大,个人对市场的理解皆放于实战版中回馈论坛。
祝浪友发财。
sajia527
发表于 2016-3-11 00:06
楼主,等出来结果通知下好吗?
另外你说的实战版在哪?链接?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11 22:06
sajia527 发表于 2016-3-11 00:06
楼主,等出来结果通知下好吗?
另外你说的实战版在哪?链接?
不用更新了,图都有了。以前楼主的帖子搜一下就好。
展望行情,两个帖子的两种划分已足够了,极端的看法整个论坛也估计没有人比我更空了。可能错,先验是不能代替实盘的,需要慢慢跟踪修正,然而楼主精力有限。
加上最近两个事情也恶心到了楼主:1. 挖居民储蓄加居民杠杆挺楼市;2.不良贷款转股。可能楼主的经济学理念比较保守,看到西方世界和咱们的这种搞法,很凉,尽管我很清楚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但伊始便“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他们。这种做法也令楼主原以为的大类投资顺序发生了重大变化(应该从走熊之日算起)。
最后,不要轻视市场的力量,多准备几套技术相互佐证,做股票忌讳先入为主。
sajia527
发表于 2016-3-11 23:11
大时代小散户 发表于 2016-3-11 22:06
不用更新了,图都有了。以前楼主的帖子搜一下就好。
展望行情,两个帖子的两种划分已足够了,极端的看法 ...
感谢楼主分享,谨记教诲。
再次感谢{:7_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