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nsky 发表于 2011-6-19 21:57

向伟大的tc致敬

m5566 发表于 2011-6-19 22:04

伟大的天朝#*25*# #*25*# #*25*#

忽悠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11-6-19 22:20

#*22*# #*22*# 还有10年就是百年红歌唱天下了

waij1234 发表于 2011-6-20 00:21

#*)*#

97boy1672 发表于 2011-6-20 09:46

#*c1*# #*c1*# #*c1*#

pqhy 发表于 2011-6-20 09:55

#*(# #*(# #*(# #*(# #*(#

ym77777 发表于 2011-6-20 10:50

唉,逼到这个份上了,还是学学广西的那位壮士吧#*25*#

微博 发表于 2011-6-20 12:12

原帖由 我是鸿 于 2011-6-19 21:04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济适用房严格限制准入门槛,日后另外购买其他房产需先补贴当初购经济适用房的差价给政府。如没有购新房出售时也需要上缴全部差价。保障房控制在50平米,未退出时不得购买其他房产,退出时直接转给政府,不得出售

不容易控制。

比如,某官员以个人名义申请经适房,而其他购买房均落到孩子名下,那么他自己仅仅体现一套房。

而且这个“差价”如何定义?政府官员把差价交给政府,你认为这个“差价”会高吗?恐怕到时候就是象征性地意思意思,年底再以绩效奖金返还。

凡是政策上的规定,都需要人去执行,而这个“人”很难可靠公正(否则我们就成美国了)

老茅就知道这些漏洞,所以他说建不带套内卫生间的廉租房,就算被官员侵占,也问题不大,因为没人会长期侵占这种宿舍的,
说白了,就是由政府建设贫民窟。

中隐隐于市 发表于 2011-6-20 12:30

自杀不如去当地的ZF幼儿园逛逛

#*29*# #*29*# #*29*# #*29*#

y2kkk 发表于 2011-6-20 16:15

#*22*# 听见这,就来气,难道敢死不敢弄拆你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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