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7 18:52

关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2011-1-7 因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ST欣龙(证券代码为000955)自2011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1月7日
是要重组了,还是其它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舞天风 于 2011-1-7 18:53 编辑 ]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7 19:09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世界上百分之八十五的人都可以成为伟人。所以,过去的已经过去......虽然我们都曾经后悔过...

lifeqingquan 发表于 2011-1-7 19:30

#*)*#

jnwsy 发表于 2011-1-7 20:50

原帖由 舞天风 于 2011-1-7 18:52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2011-1-7 因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 ...
因媒体的那篇报道“涉及3842万元诉讼 ST欣龙”扭亏”生变”。

东升1220 发表于 2011-1-7 20:52

#*)*#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7 20:58

原帖由 jnwsy 于 2011-1-7 20:50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媒体的那篇报道“涉及3842万元诉讼 ST欣龙”扭亏”生变”。
原来如此#funk#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7 21:03

题材股的常见利空
除经济形势和大盘因素外,题材股常见的利空很多,而且大多数可以人为制造,放利空的主要方式有:

1、股托唱空;

2、请记者写文章;

3、停牌一个月后宣布“重大事项时机不成熟”;

4、公司高层“内讧”;

5、请媒体放假消息,然后澄清;

6、重组失败,且三个月内不重组;

7、巨额亏损;

8、涉及担保或诉讼;

9、大股东减持;

10、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营业部大单卖出,且让人知悉;

11、证监会立案查处;

12、资产被查封;

13、资产(股权)拍卖流产。



以上利空广泛见于题材股,尤其是ST股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7 21:06

原帖由 舞天风 于 2011-1-7 21:03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题材股的常见利空
除经济形势和大盘因素外,题材股常见的利空很多,而且大多数可以人为制造,放利空的主要方式有:

1、股托唱空;

2、请记者写文章;

3、停牌一个月后宣布“重大事项时机不成熟”;
...
所以0955的情况很复杂,是不是媒体做托也很难说!

szszdashan 发表于 2011-1-7 21:27

#*d1*#

jnwsy 发表于 2011-1-7 21:44

原帖由 舞天风 于 2011-1-7 21:06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0955的情况很复杂,是不是媒体做托也很难说!
不管怎么说,停牌都是好事,不管是向上还是向下,都是突破的导火索。

simin300 发表于 2011-1-7 22:34

顶一顶帖子,不带走一分人民币

CovetFreedom 发表于 2011-1-7 23:18

顶起来,等着看
好贴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8 08:27

证监会联手出版总署出新规:股市新闻不能乱炒
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证监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审慎报道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和市场稳定运行的新闻题材。《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
规定》要求严格报刊新闻采编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合法真实。报刊涉及证券期货市场改革监管重要政策的报道,须严格以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依据。涉及证券期货行业重要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重要信息,须事先向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核实;涉及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重要新闻信息应向所涉对象事先核实。严禁依据道听途说制造或编造新闻,不得凭借猜测想象炮制或歪曲新闻事实,避免误导性陈述。

  同时,要求报刊建立健全证券期货新闻转载审核管理制度,报刊转载证券期货新闻信息必须事先核实,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准确后方可转载;不得转载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不得摘转内部资料或非法出版物上的内容;不得随意转载境外媒体信息。对报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所属新闻网站,《规定》要求加强运营管理,建立证券期货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互联网资本市场新闻信息服务工作。

  《规定》还首次提出,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针对证券期货信息类产品广告的日常监测机制,定期向同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报刊出版单位刊发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处理。

  《规定》明确,证券期货类报刊和开设证券期货专刊、专版的报刊总编辑、主编及主要采编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新闻专业工作经历,熟悉证券期货业务。从事证券期货领域报道的记者原则上需具备2年以上财经领域报道经验或证券期货从业经历。见习记者、实习记者及试用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证券期货新闻采访报道。从事证券期货新闻报道的采编人员,需参加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组织的证券期货业务知识培训。《规定》明确,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监督管理实行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度和属地监管原则。

  有关人士表示,《规定》的出台对营造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良好舆论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以后象0955这样的不确定行为就不会出现了,也不会造成这一类的停牌了!

antgou 发表于 2011-1-8 18:04

szzssg 发表于 2011-1-8 19:55

回复 #193 舞天风 的帖子

坛主居然不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国特色?令人费解,难不成坛主是一毛头小伙?#*27*# #*27*#

szzssg 发表于 2011-1-8 19:55

回复 #193 舞天风 的帖子

坛主居然不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国特色?令人费解,难不成坛主是一毛头小伙?#*27*# #*27*#

舞天风 发表于 2011-1-8 20:41

原帖由 szzssg 于 2011-1-8 19:55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坛主居然不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国特色?令人费解,难不成坛主是一毛头小伙?#*27*# #*27*#
听党的话,跟党走有饭吃!#*22*# #*22*# #*22*#

[ 本帖最后由 舞天风 于 2011-1-8 20:42 编辑 ]

cslv360 发表于 2011-1-8 21:45

zhqworld 发表于 2011-1-9 00:51

占座,#*22*#

zhqworld 发表于 2011-1-9 00:51

好帖很实用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查看完整版本: 老树发新枝,乌鸡变风凰。兔年这些ST中有哪些能成为大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