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英名被毁,不禁令人扼腕叹息,出师未捷身先死啊#*27*#
二爷,你安息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当然,耸人听闻版主能让二爷借尸还魂是最好不过了。#*22*#
论坛封号前最好能公示一下再决断。#*19*#
回复 #21 博雅典范 的帖子
5次警告不就是很好的公示嘛#*27*# #*22*# 原帖由 十三爷 于 2010-7-16 17:32 发表 http://125.90.88.167:8086/images/common/back.gif以楼上的意思就是发帖以后谁也别在别人的帖子中回帖了,回帖就是攻击别人,那别人跑我帖子里回帖算什么,如果以技术的阐述也算说三道四,那你们斑竹发的那些帖子叫什么,你们在别人的帖子中的回帖叫说三道四吗
回帖,不可能是封你的理由,我是针对你说的,别人跑你帖里的事,指出这样的事情你也做过。
封你是因为你多次违反了坛主的规定,有的人比较大度,不举报你,不告不理,版主也不处理,但是一旦有一个人认真了,举报了,版主也不能不处理你。 这么多年了,你几次说要离开论坛,还是舍不得离开,既然如此留恋,我教你一个方法:按照版规,你可以公开承认错误,对被你伤害过的坛友道歉,也许版主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
下线了,不管这闲事了,你继续 每次碰到这类时间跨度长、涉及众多网友的纠纷,能不能全版公投啊,或者成立临时陪审团,进行公审公判。
本坛若是设立一个法庭的话,本人十分乐于组织筹建。#*P# 老哥是“天理在何方”?刚发现你被封了,总算找到你了。我也想请教版主了,为什么封“天理在何方”ID? 哎,俺还是做好本分事#mad# 论坛就这么回事,怎么说哩
我想真正的高手应该是这样
别人都知道,我也知道,我就说;
别人不知道,我知道,我不说。(因为论坛水太深,弄不好伤害自己,伤害他人)
别人知道,我不知道,我当然不说。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你老是与他人起争执哩?
如果做到第一条,不可能啊。
看来你老是违反第二条,好为人师,人家反感了,就起争执了就#funk# #funk# #funk# #funk# 原帖由 斯巴达克斯 于 2010-7-16 18:28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次碰到这类时间跨度长、涉及众多网友的纠纷,能不能全版公投啊,或者成立临时陪审团,进行公审公判。
本坛若是设立一个法庭的话,本人十分乐于组织筹建。#*P#
好提议。。。我觉得很有趣#*22*#
回复 #22 送人听闻 的帖子
你们的每一次警告公示了???? 以前论坛有一个wyst,广东老股民,还做外汇,港股,我个人认为他比你水平高,然后他老是要跟回到未来较劲,我一直很纳闷,都是裤裆里挂俩铃铛的,相互看不上就看不上呗,为什么一定要让对方承认自己的价值捏#*29*# #*29*# #*29*# #*29*#后来哦,我一直怀疑wyst有断背情结#funk# #funk# #funk# #*29*# #*29*# #loveliness# #*)*#
回复 #23 散户大联盟 的帖子
我觉得“天理在何方”的对大家帮助很大,这才是他这么多年来存在的原因。回复 #34 十三爷 的帖子
#*11*# #*11*# #*11*# #*1# #*1# 我就说嘛,半吊子就喜欢充人老师,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18*# 原帖由 十三爷 于 2010-7-16 18:49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你懂什么,就以你这样的圆滑之人 永远弄不懂股票,现实中你们这样的人最多就是领导眼中的走。。根本成不了大家,亡国的时候你们绝对是汉奸,古代宫廷中绝对是太监,男人是什么,股票市场中不需要圆滑,圆滑注 ...
这就是你为什么招人厌,遇到观点和你不一样的,你就能说出这样的侮辱人的话,如果不是掌柜素质高,换了其他人,早骂你祖宗18代了。
在论坛,你自己要先尊重别人,人家才会尊重你。
看在你马甲是借来的份上,不处理了,口头警告一次,如果借来的马甲继续侮辱人,那就要处理了,不管是谁的马甲,违规都要处理。 都是成年人了,互相嘲弄调侃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起码的底线是别问候对方之外的其他人比如家人,没有过不去的槛吧#*31*#
忍不住唠叨一句,据闻水深,还是继续打酱油去吧#*P# #*P# 周末了~~累不累啊~~
注意和谐~~封号这种手段能不用就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