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水无香FW 发表于 2008-3-27 09:15

原帖由 重阳 于 2008-3-26 03:20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比赛计算方法以 “比赛周最高价”为卖出价 的--------- 弊端:

   1.现在比赛计算方法以 “比赛周最高价”为卖出价,脱离实际,最高价卖出98%只有主力或庄家才可以做到,最高价是过去式,不是参 ...
正如重版所言,新方法可操作性强,也更能体现股票整体趋势,至于股王所言周五拉股票上榜的几率不不大,大家可以看看,过去几乎每期英雄榜上所有股票涨幅都在13%以上,即使在大盘恶劣的情况下,基本也是如此。周五收盘价是可以预知和操作的,但旧的计算方法无法保证利润的最大化,如果冲高回落,多是庄家出货行为,我反对我们的荐股大赛成为庄家出货的工具,即使有着瞬间短暂的丰厚利润,但风险实在是高。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等骑的风 发表于 2008-3-27 11:34

支持!:*19*: :*19*:

liushijiazi 发表于 2008-3-28 19:18

支持真水无香的个人观点,:*19*: :*19*: :*19*:

大风飘扬 发表于 2008-5-6 23:41

: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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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修改比赛成绩计算方法”议案投票(终结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