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cre 发表于 2006-3-28 11:45

伊利的股东大会议案投票

3月31日,伊利股份即将召开股东大会,主要议题包括:
    1、股权分置方案;
    2、修改公司章程。

    对于伊利股份的股权分置,我一直觉得伊利的现任管理层思考角度有些问题。
    根据分置方案,伊利股份向全体股东实施10送3.2,其中非流通股东获得的4273万股中,向流通股赠送3073万股作为对价,相当于10送0.9股。至于后来增加的向流通股派息0.13,由于是上市公司出钱,根本不值一提。
    伊利股份的权证方案,如果作为对价考虑,更是掩耳盗铃,流通股东没有得到任何利益。由于是配股权证,而且是全体股东参与,因此无论怎样调整配股价格,都不会增加流通股股东的价值。配股权证发行之后,股票价格应该同步除权。
    非流通股东送股获得的另外1200万股,将作为股权激励措施,无偿赠送给现任管理层。而管理层获得这些送股的条件门槛比较低,我认为可以轻易达到。
    我们知道,伊利现任管理层不是公司的创业者,多数是去年政变之后上台的,管理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还有待于时间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张嘴就向股东索要1.8亿市值的流通股,而且是无偿索要,确实不是明智之举。
    我认为,由于伊利的对价比例很低,这1200万股本来应该作为对价的一部分送给流通股股东的。管理层要想拿出来作为股权激励,可以,但是不能以无偿的方式。

    对于伊利股份的章程修改,其中的条款关于流通股东的权利部分,条件十分苛刻。伊利股份为了防止外界敌意收购,对流通股的权利适当限制,应该是可以谅解的。但是,这些限制不能过分,而且大大超出中国最近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尤其是章程草案中规定,总裁人员的条件全世界只有潘刚先生一人符合条件,而且若干年内也找不出第二人。如果董事会想更换总裁,就必须修改公司章程。
    我觉得潘刚先生如果是合格、优秀的总裁,就应该表现出应有的自信,不能寄托于公司章程保住位子。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作为一个股东,我们的态度应该很明确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伊利的股东大会议案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