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翔@ 发表于 2005-7-28 02:13

看着心痛啊

绊马索 发表于 2005-7-28 05: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喜欢吃带鱼 at 2005-7-28 00:16
转了一下,各个论坛都比较冷清。
正如9。14行情消灭了一群伪趋势派(偶这样说可能刻薄了一点,但偶一直认为在熊市里真正的趋势派是不会操作的)一样,这次行情消灭了一群技术派。
大多数技术派看到那2根缩量小阳 ...
越来越发觉带鱼有味道了,偶在割肉后,票票又涨3点多,现在比较烦躁,真说不好,今天再来一个中阳会怎么样.

gaolianjun007 发表于 2005-7-28 06:08

看来郁闷的不止我一个啊!!!!!!!

glbl 发表于 2005-7-28 07:50

短线调一下仓

压一压 发表于 2005-7-28 07:55

dddddddd

温言 发表于 2005-7-28 08:00

"神剑飞鹰"的工作值得重视!

股市淘金 发表于 2005-7-28 08:23

大家早!

小漫步者 发表于 2005-7-28 08:26

早上报到,然后看盘

非洲小白脸 发表于 2005-7-28 08:35

来晚了

股民初级 发表于 2005-7-28 08:44

早上好

朱公子 发表于 2005-7-28 08:46

偶学习来了。

股民初级 发表于 2005-7-28 08:48

Originally posted by fifox at 2005-7-28 00:41
我郁闷,是因为我的票票不涨!!!!5555555555555~~~~

我的也是 这两天人家都涨停了可它到稳一天2% 急 TMD今天不来个大阳太对不起我了 (600101)

ht7 发表于 2005-7-28 08:49

雾炖蛋 发表于 2005-7-28 08:50

来学习

dadadda 发表于 2005-7-28 08:54

报个到

sxxcdf 发表于 2005-7-28 09:08

我来也

zcbm68 发表于 2005-7-28 09:08

股评家不如三陪女 新法规欲打死咨询机构
2005年07月28日 08:26:09 中财网

  据说,《证券法》草案中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禁止各种传播媒介对上市公司的单只股票进行评价、推介”,这条规定在证券界内炸开了锅,证券行业内的许多人会因为这条规定而改变命运。
  果真如此,靠“股评”维生的经过批准的咨询机构快没饭吃了,这条规定断了他们的生路,如果该规定正式生效,这些咨询公司将无法开展业务了。同时受影响的还有靠“股评”谋生的报刊也将面临关门歇业之虞。
  平心而论,被股民们斥之为“黑嘴”的咨询机构毕竟是少数害群之马,大部分经批准的咨询机构是守法经营的,是全心全意想为股民服务,并挣到自己那份“辛苦钱”的。无奈造化弄人,连续4年的大熊市,肯定让股市里的投资者输多赢少,这是大环境决定的,股评家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摆脱大命运格局的安排。
  这些年,股民们把对熊市的怨恨发泄到股评家身上,“股评家”这个职业的声望一度跌到社会的底层,职业排名仅仅比“三陪女”高一点。如果新的《证券法》再加上上述规定,将彻底封杀咨询机构的生存空间,那么,“股评家”这个职业恐怕连“三陪女”都不如。
  股评家真的百无一用吗?非也!笔者就曾经通过某电视台的荐股栏目,从一位著名股评家那里了解到一只股票,并结合自己的独立思考判断,之后买进该股票,并小有获利。这里的关键是,股评家只是一个参谋,拿主意还要靠自己。不盲从、不迷信,这是我们在投资市场上的生存之道。而咨询机构中出现的误导投资者的问题,需要靠严格的监管来治理,而不应该出台“一棒子打死”的规定。
  牵一“法”而动全身,“禁止各种传播媒介对上市公司的单只股票进行评价、推介”的规定有“泼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嫌疑,恳请立法者“慎之又慎”,因为这关系到证券业许多人的饭碗,也关系到一个行业的兴衰。
  北京现代商报

sgwrh 发表于 2005-7-28 09:11

abcdwind 发表于 2005-7-28 09:13

要开始学习了

万岁爷 发表于 2005-7-28 09:14

Originally posted by abcdwind at 2005-7-28 08:45
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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