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过客
发表于 2005-6-19 11:19
绝对好!
谢谢3揩油
管家婆
发表于 2005-6-19 14:48
警察对着死刑犯说:交3毛八来,那是枪毙你的子弹钱。。。。
sbf
发表于 2005-6-19 15:26
在一个权大于法的国家,法律等于屁!
:《证券法》第七十条“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中国公布了《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纸通知就把法律给废了.HHHHHH哈.哈.中国特色...
这些公司本身就是消息的发布者,现在可以利用自己知道的信息,操作股票,最大限度的低买高卖,比以前的庄家还黑~~~~~~~~这就是国家提倡的全民操股计划
,
哈哈,大笑话呀
sxjchgjg
发表于 2005-6-19 16:05
谢楼主分析
孙容
发表于 2005-6-19 16:11
哈哈,精华,
顶...........................
股小弟
发表于 2005-6-19 19:46
政府要建立一个投资和融资平衡发展的机制,通过给予投资者稳定预期、公平交易制度,从而恢复投资者信心。”
股小弟
发表于 2005-6-19 20:05
请广大股友——————广泛转贴!!!!!
股小弟
发表于 2005-6-19 20:14
请广大股友——————广泛转贴!!!!!
hansback
发表于 2005-6-19 20:15
狂顶!
james19770905
发表于 2005-6-19 20:50
嗯,大家都来个鱼死网破吧。非流通股上市了,搞死它,也让它们知道被套的滋味,全部砸到0.1元。让他们自个儿玩吧。个B
股小弟
发表于 2005-6-19 20:50
请广大股友——————广泛转贴!!!!!
股小弟
发表于 2005-6-19 21:17
请广大股友——————广泛转贴!!!!!
jcngp
发表于 2005-6-19 21:44
送股派现后要除权除了把股价降下来,还有什么用,市值是一样的啊?靠,中国股市
bndlwjl
发表于 2005-6-19 21:46
又来了一大批!!!
另一棵树
发表于 2005-6-19 21:48
其实方案补多补少都进不了大家的口袋,又何必机关算净太聪明?
qianlong1573
发表于 2005-6-19 21:48
这就叫强盗啊!
喜欢吃带鱼
发表于 2005-6-19 21:51
小弟的图看了真有点怕。
人穷见匕首
发表于 2005-6-19 22:00
好文,顶
adf100
发表于 2005-6-19 22:05
呵呵,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破无明
发表于 2005-6-20 01:12
除权--就是你没有得到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