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精析回购政策:投资于自身股票+为缩股铺路
流通股份回购政策出台展望事件:
中国于6月6日晚间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问题作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反馈意见。
简评:
本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的行为对象是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要约的方式,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流通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从国外的实践情况来看,一般来说,股票回购一般是发行股票的公司购回已发行在外的股份,其目的是为了为降低资本总额或因公司股票市价过低而“投资于自身的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份的可作为权将会对股价本身,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股价给予支撑股票回购可以实现上市公司和流通股东的“双赢”。对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减少权益资本,增加每股收益,优化股本结构,从而提高股票的内在价值,而且还能缓解未来的派息压力。对股东而言,由于公司回购股票而使公司的每股收益提高,会使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根据“信号显示理论”,股票回购会产生信号效应,即“公司管理当局认为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被低估”的信号,而使公司的股票价格回升,从而使公司的股票持有者获得资本利得;当公司持续在市场上回购股票的行为或者高于市价进行要约收购时,现有流通股东可选择卖出股票套取利润,也可决定继续持有以期未来收益大幅增加,因此股票回购也可以视为导致企业资本变动的一种股利形式,即间接支付股利。
在目前A股市场“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受到“短期非理性逐利行为”挑战的情况下,优质上市公司的价值常常会出现较长时期的低估。上市公司如果选择回购自身被市场低估的股票,给予投资者一定回报,有助于稳定股价。当然,作为监管机构,如何维护股票回购过程中,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避免相关得利者借此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进行证券欺诈活动,将是保证股票回购发挥其真正功能的关键。
谁有意愿和有能力进行股票回购?
从动机上分析,现有股票的估值水平明显偏低、并拥有充足现金的上市公司,同时出于有利于未来市场融资等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希望维持长期良好公众形象的考虑,将有可能会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来回报现有流通股东。我们基于此假设,按05年预期市净率低于1.3,现金资产与流通股本的比例高于40%的标准,对中金重点关注股票池进行了模拟筛选。
回购股票≠非流通股
缩股本办法中并没有涉及上市公司回购非流通股份的行为,因此,这里提出的回购股票与目前市场盛传的“非流通股缩股”方案解决股权分置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但是,考虑到本办法从法律上为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行为证明了合法性,如果将来做进一步延伸,允许上市公司按一定的价格回购非流通股份,那将会为“缩股法”解决股权分置扫除制度上的障碍。 对他们寻找可能发生回购行为公司的标准比较感兴趣! ddddd 根据“信号显示理论”,股票回购会产生信号效应,即“公司管理当局认为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被低估”的信号,而使公司的股票价格回升,从而使公司的股票持有者获得资本利得;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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