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yanning
发表于 2005-4-14 13:06
xuliang0573
发表于 2005-4-14 13:15
全流通试点应该首先在新股发行范围尝试,否则还将遗留更多的历史问题。
股董天地
发表于 2005-4-14 13:31
还是要寻求各方都满意的方法,法理不外乎人情。
要通过法律程序,没有什么问题,可以修改法律啊,比如证券法的修改。
yuanrengui
发表于 2005-4-14 13:33
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应该在新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里试行,这样扼振动小,影响面不大又可以取得经验。
lxsxm
发表于 2005-4-14 13:35
学习 学习
xusun
发表于 2005-4-14 13:47
看着坐
nnmm880
发表于 2005-4-14 13:55
法律?他会解决的!
czf1292
发表于 2005-4-14 13:57
liangyongxiao
发表于 2005-4-14 14:01
违法有屁用,他不照样拿来试点啊
liangyongxiao
发表于 2005-4-14 14:02
悲哀的中国股民
k159
发表于 2005-4-14 15:18
Originally posted by liangyongxiao at 2005-4-14 14:02
悲哀的中国股民
elodiw2004
发表于 2005-4-20 09:59
有没有这种可能。保持现状,100不变
bmbr1
发表于 2005-4-20 10:02
你傻呀
在中国哪有法制可言.独裁一党专政,贪污腐败才是他们的!
什么民主法制?那是镇压老百姓的!
你等吧!!
ma789
发表于 2005-4-20 10:09
ZHCH支持
3yo
发表于 2005-4-20 10:18
证监会与上市公司“联合做庄”要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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