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yanning 发表于 2005-4-14 13:06

xuliang0573 发表于 2005-4-14 13:15

全流通试点应该首先在新股发行范围尝试,否则还将遗留更多的历史问题。

股董天地 发表于 2005-4-14 13:31

还是要寻求各方都满意的方法,法理不外乎人情。

要通过法律程序,没有什么问题,可以修改法律啊,比如证券法的修改。

yuanrengui 发表于 2005-4-14 13:33

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应该在新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里试行,这样扼振动小,影响面不大又可以取得经验。

lxsxm 发表于 2005-4-14 13:35

学习 学习

xusun 发表于 2005-4-14 13:47

看着坐

nnmm880 发表于 2005-4-14 13:55

法律?他会解决的!

czf1292 发表于 2005-4-14 13:57

liangyongxiao 发表于 2005-4-14 14:01

违法有屁用,他不照样拿来试点啊

liangyongxiao 发表于 2005-4-14 14:02

悲哀的中国股民

k159 发表于 2005-4-14 15:18

Originally posted by liangyongxiao at 2005-4-14 14:02
悲哀的中国股民

elodiw2004 发表于 2005-4-20 09:59

有没有这种可能。保持现状,100不变

bmbr1 发表于 2005-4-20 10:02

你傻呀

在中国哪有法制可言.独裁一党专政,贪污腐败才是他们的!
什么民主法制?那是镇压老百姓的!
你等吧!!

ma789 发表于 2005-4-20 10:09

ZHCH支持

3yo 发表于 2005-4-20 10:18

证监会与上市公司“联合做庄”要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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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未经法律授权全流通试点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