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领 发表于 2005-3-25 21:45

这就是优先股!

这就是优先股!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变成优先股后就不能圈钱了!]]]

张纲领 发表于 2005-3-25 22:36

“股权分置解决的是不流通的股票流通的问题,这只会使卖方获利。大牛市是靠买方获利拉动的,怎么可能出现一个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让卖方获利同时带动出大牛市的结果呢﹖”

张纲领 发表于 2005-3-25 22:37

[[[变成优先股后就不能圈钱了!]]]

郑守海 发表于 2005-3-25 23:00

终于有人提出优先股的概念了,那些煞有介事打着为民请愿的大师们,可以休矣了,这些道貌岸然的骗子,怎么不提用优先股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显原形了。

蓝蝴蝶 发表于 2005-3-26 00:29

这是最大的利好。

abin1017 发表于 2005-3-26 14:54

day day up haha^

600158 发表于 2005-3-26 14:59

这是唯一正确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办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就是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