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shu 发表于 2005-1-13 18:22

马甲真多大家别都换马甲呀   女将和 yangs 斑竹呢   还有以前的兄弟们呢都换马甲了

流水不争先◎ 发表于 2005-1-13 21:03

有点意思!

wkpa 发表于 2005-1-13 22:57

Originally posted by jakey777 at 2005-1-13 15:11
写的不错!鼓掌!只是说到最后忽然来了句嘻嘻,女孩子家家似的?感觉味不对。

楼主不是庄家,不是机构,所以主力是怎么想,下一步会怎么做,你是没法确切知道的!所以有人说你主观是很正确的,楼主不要不服气。 ...

股权分置与法制欠缺,当然互相影响,不过我眼中,法制问题更为要命!美国没有股权分置问题,但它一样经历过象中国股市一样的庄家横行、内部人交易、侵害中小股东等等,与之相比,中国股市有过的这些问题只是“小巫”而已。

大家怕全流通,但具体怕什么呢?怕在全流通过程中,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现在的法律不足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这是无法可依!根本还是法制问题。

目前的大盘,小心为上!!

jakey777 发表于 2005-1-14 16:58

Originally posted by wkpa at 2005-1-13 22:57


股权分置与法制欠缺,当然互相影响,不过我眼中,法制问题更为要命!美国没有股权分置问题,但它一样经历过象中国股市一样的庄家横行、内部人交易、侵害中小股东等等,与之相比,中国股市有过的这些问题只是“ ...
既然对美国股市这么清楚,那么请问,人家的管理层是否纵容或者包庇本质不佳的公司挂牌上市?是否对公然侵害中小股东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处罚也是“棒子高高的扬起然后轻轻的落下”?.......

法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在中国。即便有法可依,你能做到违法必究吗?至今管理层出台违反《公司法》或者与其他法律相抵触的政策恐怕不下一两次了,人家美其名曰中国特色或者制度创新也就了事了,最近一次出台的“以股抵债”政策就是很好的例证。.........

总之,股权分置本身就是股市中现存的一个最大的违法事件,是股市的根本制度性缺陷,是中国股市前途暗淡的总根源。由它所带来的很多违法事件是中国股市所独有的,这一点跟国外股市违法事件没有可比性。股权分置不解决而枉谈法制,就象拿卡正常人的尺度来卡残疾人要求他做的跟正常人一样,结果只怕是越治越乱。

飞天 发表于 2005-1-17 14:55

死皮赖脸的顶上来是希望大家能再看看,里面有我很多忠告,
希望——既朋友们不要太乐观,也没必要太悲观。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死的只是一些糊涂的冒失鬼!
(海岸78就是飞天)

zhtinhe 发表于 2005-1-17 15:01

d

chenweiaccord 发表于 2005-1-17 15:39

国家是要重建这个池塘的生态系统!但愿不是推倒重来!

飞天 发表于 2005-1-17 17:41

Originally posted by chenweiaccord at 2005-1-17 15:39
国家是要重建这个池塘的生态系统!但愿不是推倒重来!
推倒重来的休克式疗法,从来在中国走不通,
小平同志给我们的一个成功经验是渐进式的!

sfzr 发表于 2005-1-17 18:56

Originally posted by wkpa at 2005-1-12 01:08



  2005年,对于处在的尴尬的,而又不得不经历的过渡时期的中国股市而言,是继续过渡的一年?是实现转折的一年?是倒退的一年?
  主力机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决定对2005年全年中国股市的走势。
  可能是实现转折的一年吗?那就看看以法治上市公司,以法治证券公司,以法治庄家、主力,这三大方面可能能在2005年都完成吗?不可能!
  中央付出几年熊市的代价开始的转型之路,会嘎然而止,轰然而退吗?不可能!
  所以,2005年,或许会比2004年让人更加烦燥!

有了这样一各感觉,有利于下一步的操作。理论指导实践嘛。如果有误--大盘做中级反弹,楼(几楼没记住)上的朋友不是说了嘛--一千多只股可票呢。我想场内主力的资金不会一下把所有股都同时炒起来的,因此赞同先自己对大势有个判断,再做自己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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