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又错 发表于 2004-11-4 19:56

国银收陈股,券“伤”快自救,基金太失信,高出耍单边

大家都知道全国各地券商机构现时举步维坚,因为顾及社会影响和各地方官员的乌纱帽,一直站着向股市默哀,地方财政想救耐何有雷池不能逾越,因国家怕股灾风险转嫁到银行所以2000年上了箍,现在业绩差的上市公司其地方上主管部门都没有资产重组的冲动和热情啦。现在国家纠偏,放一马,允许他们把自营的股票质押给银行,银行给出流动金,券商有活命的机会。你想想连银行都收收陈“股”烂麻,说明现在股票有价值,国银不会做赔本买卖,银行都收货,谁还敢悲观还在此间卖货,此次政策比上次出台的券商机构可发债融资更实际、更有力。券商快自救吧!
      此次政策还说明了培育基金力量来主导股市是失败的,因为他们把券商、证券公司、股民都给一锅端啦。基金的力量在暴涨,但是他们在主倒股市。这点他们自己佷清楚。现在基金做盘还没有徳隆有庄德,德隆是站着扛股价,看现在基金朝秦暮楚,推出5朵金花让你做梦以为必成巴菲特,走牛没半年就倒啦,派货给你没商量,盐“填”中“疾”是例子。基金的操作的股票简直是失信于天下,大家要防着点。
       最近ST股、超跌股、绩差股、问题股都有先见之明资金轮番拉动,涨停敢死队的身影也屡见不鲜,基金不安的拉动当家股——高价绩优股,也换不回已失掉的民心,只有高出耍单边。可以说有券商证券公司持有ST股、超跌股、绩差股、问题股快熬出头啦,一棍子打死和绝对否定,事实证明是死胡同、是双败。
问题没解决还越来越大。大家别犹豫和银行一起收地价、低价股,基金的股票价已高,银行收有风险呀!
      这质押股票,银行会研究股票及市场,若贷款人违约违规的话,银行可以卖出质押股票,这也为银行的混业经营,从事证券业务试水做准备,银行即将有证券话语权啦!
      国家现在掌控股市方法很多且灵活,我猜想:*28*:极有可能会有像成立汇金公司注资建行、中银、会像港府用土地基金干预港股、汇市般的强力政策随时随市场状况出台。这必将培育投资国家队、培育股市中坚。我们小股民和国家就要同呼吸共命运啦!
      我的感言,不足之处望大家海涵。

Hammer 发表于 2004-11-4 20:19

第三章 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十条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一条 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 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质押率的计算公式: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财神斌 发表于 2004-11-5 01:34

啊!我又错 发表于 2004-11-5 09:23

NY2166偶说的是真话,扣份没道理,还要不要人活命呀!HAHA

海岸78 发表于 2004-11-5 12:04

早就觉得基金不地道!

何雨情 发表于 2004-11-5 12:20

美国大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银收陈股,券“伤”快自救,基金太失信,高出耍单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