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ier71
发表于 2004-11-8 13:23
哦,知道了。
happier71
发表于 2004-11-9 11:27
同意。
redhuide
发表于 2004-11-11 13:12
支持ing。
khlam
发表于 2004-11-11 17:41
大力支持
lx_ben
发表于 2004-11-13 13:08
支持
版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04-11-15 14:41
希望大家遵守!
银河访客
发表于 2004-11-17 01:20
附件太大这么办啊???
单精冰糖
发表于 2004-11-18 10:47
支持版主。
不鸣老鬼
发表于 2004-11-18 11:10
这个论坛做的很不错,值得学习!
老鬼在武汉也有一个板块,有点特色!但跟这比是小巫见大巫了!请多提意见!
http://bbs.cnhubei.com/list.asp?boardid=200&page=1
这应该不算广告吧?只是一种交流!
不赢你赢谁
发表于 2004-11-18 11:20
关键是加强交流和沟通
关键是加强交流和沟通,条例可以写得更明白些。
lilimin1105
发表于 2004-11-18 19:47
不发广告,不当庄托。
xilihutu
发表于 2004-11-21 16:31
知道了,谢谢斑竹
mt7177
发表于 2004-11-30 18:51
Originally posted by 廉丰汇 at 2004-9-15 20:43
大家共同遵守,齐心协力,把本版办成网员的香格里拉!
cclsd
发表于 2004-12-7 20:50
支持
支持
shyplx276
发表于 2004-12-8 18:47
强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