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beishiren 发表于 2004-1-17 11:24

与本版主导内容无关的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交流内容将会及时清理。

  近期实战版块内交流内容与本版主导内容无关的帖子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交流环境,我们将对这些无关内容做及时的清理,对于发短消息引导、劝阻不听的,将按论坛规定给与扣分、甚至是给予禁止发言的处罚(有时限的)。请大家谅解与支持!

  谢谢大家对MACD的支持!




西北石人

乐悠悠 发表于 2004-1-17 11:50

请各位版主注意:
按照坛主的指示做好本版面的维护工作;
今后对实战中荐股、估计大盘指数的贴,不管对错,如果不是有组织的比赛一律不要加分或扣分。

zhaochao 发表于 2004-1-17 12:18

今后对实战中荐股、估计大盘指数的贴,不管对错,如果不是有组织的比赛一律不要加分或扣分。

dingyuxuan 发表于 2004-1-17 13:44

事物总是两面的

实发 发表于 2004-1-17 14:52

Originally posted by xibeishiren at 2004-1-17 11:24 AM:
  近期实战版块内交流内容与本版主导内容无关的帖子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交流环境,我们将对这些无关内容做及时的清理,对于发短消息引导、劝阻不听的,将按论坛规定给与扣分、甚至是给予禁止发言 ... 不要在〖实战看盘交流〗版灌水。违反者扣4分!

有矛盾,有问题,有意见,可以到» 〖网站事务处理〗 » 去投诉!

决不容许在此扰乱〖实战看盘交流〗 版的正常交流次序!!
   违反者扣4/8分!

猎鹰007 发表于 2004-1-17 15:26

Originally posted by xibeishiren at 2004-1-17 11:24 AM:
  近期实战版块内交流内容与本版主导内容无关的帖子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交流环境,我们将对这些无关内容做及时的清理,对于发短消息引导、劝阻不听的,将按论坛规定给与扣分、甚至是给予禁止发言 ...


    网友与斑竹之间,难免有观点不同的时候,观点相同时,可多交流,增进感情,不投机时,不予理睬就是了。
    网友这一边,不要因扣分与斑竹争辩,你就认为斑竹水平比你低,不可理喻,就完了,以后谁也不离谁就完了。斑竹扣分,坚决不予理睬,不争辩,一笑了之。
不要辨,越辨越罚,一罚就是80-90分。
    斑竹这一边,不要无节制的罚分,不要与会员争吵。会员提抗议,不予理睬,不罚分。不要罚,不要禁止发言:越罚,越要抗议,越禁止发言,越要发言。
    刚刚被斑竹罚了4分,我坚决不与理彩,不争辩。
   

    网友这一边,不要辨,越辨越罚,一罚就是80-90分。
    斑竹这一边,不罚分,不禁止发言:越罚,越要抗议,越禁止发言,越要发言。
   
   双方有一方采取不理睬态度,论坛平安无事也。

    纠纷起来了,事情闹大了,不可开交,斑竹与网友各打五十大板.

[ Last edited by 猎鹰007 on 2004-1-17 at 17:16 ]

实发 发表于 2004-1-17 15:36

Originally posted by 猎鹰007 at 2004-1-17 03:26 PM:



    网友与斑竹之间,难免有观点不同的时候,观点相同时,可多交流,增进感情,不投机时,不予理睬就是了。
    网友这一边,不要因扣分与斑竹争辩,你就认为斑竹水平比你低,不可理喻,就完了,以后谁也不 ...

理解万岁!

Syj007 发表于 2004-1-17 16:31

我们在这以股会友,以网交友,世界这末大,能在此相会实属不易。我们应该尊重这个论坛,及这里的网友和斑竹们,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在这闹纠纷,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的网友和斑竹们深夜都在论坛里交流,特别是斑竹们更是凌晨两三点种还在回复网友们的贴子及所提的问题,真实辛苦哇!在这里祝大家新春愉快,和家幸福,万事如意!!!!

一帆孤行 发表于 2004-1-17 17:32

和气生财

:*18*::*18*::*18*::*18*::*18*::*18*::*18*::*18*::*18*::*18*:

xiaoyouke 发表于 2004-1-17 18:59

wbcg12 发表于 2004-1-17 19:38

现在已经被封名11次

wbcg12 发表于 2004-1-17 19:55

总版主您好!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无辜收到连续封名、删贴的我的原因让大家知道!

就是“实发版主”说不可以有与实盘无关的帖子出现在实盘的以后的2天,那个要求给迎风加分的帖子还在那里!至于版主是有偿和无偿我想是版主们觉悟高!愿意为大家奉献!可是要是有人依仗版主的权利就到处指责别人,我想是不是不太可取啊?

阿胡 发表于 2004-1-17 21:49

在下有个建议:可能会有人不知规矩而犯无心之错(新来的),一开始就被罚分可能会有情绪.建议先不罚分,但可用短消息通知他并删帖或移帖.屡犯则罚或重罚.

herry2000 发表于 2004-1-18 13:59

支持你。。。。。

实发 发表于 2004-1-18 16:50

Originally posted by Syj007 at 2004-1-17 04:31 PM:
我们在这以股会友,以网交友,世界这末大,能在此相会实属不易。我们应该尊重这个论坛,及这里的网友和斑竹们,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在这闹纠纷,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的 ...

谢谢您的理解!

lacostelu 发表于 2004-1-18 16:52

实发版主做的非常好,
凡是无理取闹的,
坚决把他们斩仓出局

实发 发表于 2004-1-18 17:14

Originally posted by lacostelu at 2004-1-18 04:52 PM:
实发版主做的非常好,
凡是无理取闹的,
坚决把他们斩仓出局

谢谢您的支持!

短枪手 发表于 2004-5-23 10:28

Originally posted by xibeishiren at 2004-1-17 11:24:
  近期实战版块内交流内容与本版主导内容无关的帖子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交流环境,我们将对这些无关内容做及时的清理,对于发短消息引导、劝阻不听的,将按论坛规定给与扣分、甚至是给予禁止发言的处罚(有时限的)。请大家谅解与支持!

  谢谢大家对MACD的支持!


请大家理解和支持!

实发 发表于 2004-5-23 10:50

Originally posted by 实发 at 2004-1-17 02:52 PM:
不要在〖实战看盘交流〗版灌水。违反者扣4分!

有矛盾,有问题,有意见,可以到» 〖网站事务处理〗 » 去投诉!

决不容许在此扰乱〖实战看盘交流〗 版的正常交流次序!!
   违反者扣4 ...

观察员 发表于 2004-5-23 10:59

Originally posted by 实发 at 2004-1-17 02:52 PM:
不要在〖实战看盘交流〗版灌水。违反者扣4分!

有矛盾,有问题,有意见,可以到» 〖网站事务处理〗 » 去投诉!

决不容许在此扰乱〖实战看盘交流〗 版的正常交流次序!!
   违反者扣4 ...


本人同意斑竹的意见!
   
   原在本版发的贴本人在斑竹批评前就已经将其修改后发到〖网站事务处理〗 ,各版应该只发相关的文章,并且对垃圾文章一定要及时清理,否则浪费大家的时间。

支持分类管理!
支持存良去臭!
支持正确引导!
支持奖罚分明!
支持严肃纪律!

维护安定团结!
维护和平共处!

另,在严惩捣蛋的同时,接受合理建议,及时改进,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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