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览众山小
发表于 2003-11-27 11:07
基金启动了!
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03-11-27 11:12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览众山小 at 2003-11-27 11:07:
基金启动了! 你又买对了,祝贺
短枪手
发表于 2003-11-27 11:21
总算开始了!不说调整可以吗?
Luobin
发表于 2003-11-27 11:27
怎么不考虑一下台海局势对股市的影响
qlong_8886
发表于 2003-11-27 11:33
轰轰烈烈的反弹终于告一段落!!!
qlong_8886
发表于 2003-11-27 11:48
第一时间》:我国南方用电出现“燃煤之急”
2003年11月27日 11:34
冬季到了,正是用煤用电的高峰,但是在我国南方的大部分地区,最近却出现了电力用煤的严重短缺。那些大型火电厂为此想尽了办法,有的厂甚至全体出动,派出去的人干脆长驻煤矿,或者长驻铁路部门,目的只有一个:抢煤。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近日亲自率领11个市的市长和大型能源企业的老总,北上山西、内蒙古,和两地分别签署了《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记者了解到,今年夏天以来,缺煤、少电已经使浙江陷入了“路灯亮一半,工厂轮班开”的尴尬局面。
在广东,情况似乎更加紧急,目前一些大型火力发电厂的库存用煤还不够维持5天的生产。为此,广东省制定了紧急应对预案,包括在必要时,以高价进口煤炭。
同样在江苏,现在全省发电用煤的库存量也仅剩90多万吨,只够10多天的用量。江苏省电力公司今年提出了“迎战冬季用电高峰”的口号,这在江苏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据了解,今年冬天电力用煤供应紧张,一方面是因为全国煤炭行业目前正在进行安全整顿,总体产量下降。
另外,全国煤价现在不断上扬,燃煤市场价格是每吨240元,而电力用煤每吨的价格还不到200元,价格的悬殊使得不少煤矿企业不愿履行电煤供应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认为,电力用煤短缺的问题在未来2到3个月内不会有很大改观。
qlong_8886
发表于 2003-11-27 12:09
昆仑午间看盘:热点退潮,回落蓄势
2003年11月27日 12:00
股指情况:热过之后,就得冷却一下,这就是股市的规律。目前领涨大盘的科技股开始分化,大部分出现回调,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新热点的加盟,大盘缺乏进一步涨升的动力。在日益加大的减仓压力下,大盘只有通过回落整理,以聚集新的做多动力。深综指收盘371.22点,跌5.41点,成交29.76亿元。沪指报收1394.97点,跌16.94点,成交56.20亿元。
盘面特点:就目前来看,大盘回落整理,除了技术面的压力之外,还有其他两方面因素:一是获利盘兑现出局压力巨大。从盘中表现看,中视传媒、东方明珠、上海梅林等领涨股虽然短线没有出现大的跌幅,但短线见顶迹象明显,对市场构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世纪中天、正虹科技、凯诺科技、长兴实业等跟涨股,由于缺乏实力资金的支持,短线面临的调整压力更大,普遍列跌幅榜前列。随着主流板块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短线反弹幅度较大的个股的调整效应将会进一步扩散,这样无疑会对市场人气产生较大的冲击,从而拖累大盘继续向下寻求支撑。二是盘中又有庄股跳水出现。长江投资的无量连续跌停,显示市场继啤酒花等个股采取破坏力极大的杀跌方式出货之后,又有新的破坏力量出现,这种情况在大盘开始进入调整之际出现,无疑会影响市场人气,使得市场心态趋于谨慎。
三是缺乏新的领涨热点。在以科技为首的超跌股演绎的反弹行情告一段落进入分化之际,市场急需新的热点来引导市场进一步向上拓展空间,宝钢股份、鞍钢新轧等蓝筹股曾有跳出来领涨市场的迹象,但由于表现适可而止,且其他品种没有跟风表现,显示该板块短线领涨大盘的条件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热点炒作出现了断档,多头依赖的做多力量也就逐渐瓦解,出现调整也就在所难免了。
昆仑证券(2003年11月27日)
一览众山小
发表于 2003-11-27 12:50
Originally posted by 知行合一 at 2003-11-27 11:12:
你又买对了,祝贺
我在"我的近期操作思考"中说过,基金行情往往是最后一个启动板块,果真基金真正启动的话,总体行情就应该结束了,不过事情不会这么简单,我今天还在600110上介入的.尽管微跌,也很难预料.
短枪手
发表于 2003-11-27 13:05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览众山小 at 2003-11-27 10:34:
〖版主交流专区〗吗?你们搞特殊化啊!
是的. 现在最高领导有指示, 可能有转机.
短枪手
发表于 2003-11-27 13:08
大盘最后还是听话的!
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03-11-27 13:09
大盘下跌很惨烈呀!
wjjj
发表于 2003-11-27 13:10
Originally posted by 短枪手 at 2003-11-27 01:05 PM:
是的. 现在最高领导有指示, 可能有转机.
什么转机?
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03-11-27 13:10
Originally posted by Luobin at 2003-11-27 11:27:
怎么不考虑一下台海局势对股市的影响 估计暂时没有太大问题
一览众山小
发表于 2003-11-27 13:12
Originally posted by 短枪手 at 2003-11-27 13:08:
大盘最后还是听话的!
跌多就会涨,涨高了总要跌,估计要调整今明两天,我把今天的下跌看成是机会.能跟上大盘节奏就好!
价量势
发表于 2003-11-27 13:15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览众山小 at 2003-11-27 13:12:
跌多就会涨,涨高了总要跌,估计要调整今明两天,我把今天的下跌看成是机会.能跟上大盘节奏就好! 跟上节拍就好
qlong_8886
发表于 2003-11-27 13:16
Originally posted by 知行合一 at 2003-11-27 13:10:
估计暂时没有太大问题
港媒:解放军大军在福建集结 将有大规模演习
香港27日消息: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北京消息人士表示,为防止台湾领导人藉机会突破台独底线,大陆有关方面除了发出严厉警告外,同时也进一步做好军事准备,大批解放军精锐部队近日向福建省及周边地区集结,显示解放军在近期将有大规模的军事演习。
消息人士指出,多支逾万人的解放军野战部队,近日分别由广西、安徽和浙江,向江西、福建两省目标地集结,进行长途快速反应机动演练,这些部队分别来自解放军第一集团军、第十二集团军以及第四十一集团军,其中还有空十五军的部分空降部队,他们都是曾参加过前年在台海举行的“东海四号”大规模军演的精锐部队。所有官兵均可以进行两栖登陆作战,并配备最现代化武器装备。
均线
发表于 2003-11-27 13:19
如果均线能够持续调顺,可能有行情;如果遭到严重破坏,就不可能是反转了
wjjj
发表于 2003-11-27 13:26
台媒体对蓝绿阵营各类“公投法”版本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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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7日 11:45
中新网11月27日电 台政坛中的朝野各党连日密集协商所谓“公投法草案”,目前仅对少数“公投”程序性规定及罚则等条文达成共识,对于最具争议的“公投”适用范围、排除事项、主管及审议机关、提案及连署人数及投票日期是否与“大选”合并举办等争议问题全数遭到保留。
台湾的东森新闻网今日对各版本的“公投法”中对“公投”事项比较进行了比较(其中国民党版仍在修改中),转摘如下:
一、适用范围
“行政院”版:
1.法律立法原则之创制或法律之复决。2.重大政策议题。3.“修宪”及“制宪”议题。4.“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交付“公投”。
国民党版:
1.法律之复决。2.“立法”原则之创制。3.国家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复决应于法律生效、政策发布后半年内提出)4.“宪法”修正原则之创制(“宪法”修正之创制人民连署后经认定即送立院审议,不经“公民投票”)
“台联党”版:仅明定排除事项,即除排除事项外均可
二、排除适用事项
“行政院”版:预算、租税、人事、薪俸
国民党版:1.“宪法”制定、“国号”及“领土”之变更。2.“外交”、军事、“国安”、宣战、媾和、预算、租税、人事、社福、特定族群事项。
“台联党”版:预算、租税、人事、薪俸
三、提案程序
“行政院”版:
1.公民千分之五提案,经听证后发给连署书,百分之二或五(“修宪”议题)连署。2.除“修宪”议题外,得由“行政院”提出,经“立法院”同意。3.防御性“公投”:“总统”提出经“行政院会”决议。
国民党版:
1.公民百分之一提案,经审议后,百分之五连署。2.排除“政府机关”提案权。(“政府机关”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投,不得动用任何经费及调用各级政府职员。)(禁止咨询性“公投”)
“台联党”版:1.公民连署2.“立委”2/3出席及出席之2/3决议。3.“总统”提案经“行政院会”决议
四、“公投”审议机关
“行政院”版:由现有中选会举办听证(“行政院长”提请“总统”派充,具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五分之二)
国民党版:另成立“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委员21人,除中选会“主委”为召委外,依立院各党团席次比例推荐,提请“总统”认命。
“台联党”版:无审议机关,主管机关为中选会
五、投票日程
“行政院”版:公告后28日起至六个月内投票,得与全台性“选举”同日举行。
国民党版:
1.公告三个月后起,与该年“立委选举”同日举办,但该年内无“立委选举”时,得单独举办。2.不得与“总统选举”同日办理。
“台联党”版:公告后三个月至六个月期间投票,遇有全台性“选举”,应合并同日举行。
六、投票结果“行政院”版:
1.法律创制:“行政院”应于三个月内送“立院”审议,“立院”应于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2.法律复决:第三日起失效。3.重大政策:权责机关为应必要处置。4.“修宪”:“立院”应于半年内拟定修正案,提请“国大”复决。
国民党版:
1.法律创制:“行政院”应于三个月内送“立院”审议,“立院”应于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2.法律复决:第三日起失效。3.重大政策复决:权责机关于一年内完成变更执行。
“台联党”版:“政府机关”应于该年度内,完成相关法律之制定修正及预算之变更执行。
新闻资料:各版本“公投法”简介如下: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版:内容共有16条﹐主要内容为:“公投”适用事项包括“国旗﹑国歌﹑国号﹑领土变更﹑国家主权”等“国家”定位问题及其它“全台性”重大政治议题。蔡同荣强调“公投法”不应设限,不管是“制宪”、“修宪”、“统独”等,都应纳入“公投”。
民进党版:民进党在2003年9月8日晚间整合出蔡同荣“加强版”的“公投法”草案。其中,“修宪议题”可适用“公投法”,包括所谓“国会改革、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等,整合版本据称还纳入“防御性公投”概念。民进党将蔡同荣版“统独公投”条文删除,改列于说明栏,并保留党团版“防御性公投”原则。
所谓“防御性公投”规定:“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导致‘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发动‘公投’”。民进党团干部在说明整合版本条文时,多次强调这个版本是“由蔡同荣领衔提案”,给足“蔡公投”面子。
民进党内部一度对“公投法”版本有疑义,并曾上演一出“内讧戏”(在此之前,蔡同荣所属多位“独派立委”,力挺蔡同荣版本,争取在党团会议中寻求过半数支持;但属于陈水扁“正义联机”的“立委”林重谟上午却跑到蔡同荣一边的开会现场支持蔡同荣版“公投法”)。当日下午开会后,民进党内部总算再度统一口径,重新提出“蔡同荣加强版”“公投法”草案。
据了解,“公投法”争议点之一在于“统独公投”的发动权,民进党版本中,民进党团深怕会“失控”,因此只有陈水扁有“统独公投”发动权;蔡同荣版本主张由民众发动;国亲党团则是根本不支持“统独公投”。
“行政院”版:2003年9月30日,台“行政院”称,将和民进党团联手推动“公投法”草案取代先前“政院”提出的“创制复决法”草案,因此包括“领土变更”、“更改国号”等议题,都可以列入“公投”。“政院”推动的“公投”版本将包括下列三项:一、“法律立法原则之创制或法律之复决”。二、重大政策或其它重大政治议题。三、“修宪”议题。
相较于“蔡同荣版”直接明文规定,所谓“国旗”、“国歌”、“领土变更”、“国家主权”等“国家定位”议题。“政院”推动的版本虽未载明但却强调称,“民众得提出宪法修正意见作为修宪机关修宪之依据,举凡宪法之规定,均得作为‘公民投票’之议题,如‘国会改革’、‘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等”。
国亲版:国亲党版的“公投法草案”10月23日出炉,据了解,该草案排除台当局发动“公投”,并且不允许“统独”、“宪政层次”等搞“公投”,并明定“公投”与明年“大选”脱钩。
国亲两党版的“公投法草案”规定,发动“公投”的主体为民众,排除台当局提案权;全台性“公投”提案、连署门槛需达最近一次“大选”人口1%、5%;地方性”公投“提案、连署门槛则为县市长选战人口2%、10%。据了解,有关“国号”、“国旗”、“领土变更”及其它“宪法”的制定,被排除在“公投”范围外。
但在11月16日,国民党中央最后定调,“宪法条文中‘固有疆域’可弹性解释,国亲不必主动触及领土范围问题”。但泛蓝军对“公投”议题持开放态度,不再坚持反对涉及“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的“公投”。(资料内容综合台湾媒体)
wjjj
发表于 2003-11-27 13:29
正在窝里斗,估计没问题!!
一览众山小
发表于 2003-11-27 13:29
踏空者应该视此次调整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