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道有方 发表于 2020-7-15 15:47

发现政策导向性,坐等抬轿不是梦

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我国自从1979年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在土地的所有制上,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农村和郊区一般是集体所有制,近几年国家的政策指引上明显加强了对农村的重视,而国家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的市场经济化水平,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给城市分担一些发展经济的压力,另一方面就是土地流转。
下图为日本的城镇化率变动图。来源:百度文库 下图为我国的城镇化率变动图。来源:南都观察
目前经常听到一种声音是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像日本的模式发展,我们对比一下城镇化率可以发现,我国城镇化率快速发展起源于1978-1979年的改革开放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距今大概是40年时间,城镇化率从15%左右提升到60%左右(2019年底),而日本的城市化率在93%左右,从1868年明治维新算起大概经历了140年时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并且就各国的城市化进程来看,当城市化进行到70%左右的时候会减缓城市化进程,达到一个瓶颈期,而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城市化会向着90%的水平增长,在这一时期,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或者经营权也渐趋集中。城市化一方面引起城市的规模逐渐变大,农村人口的减少使得少部分城市人口占据大量的土地,土地有了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土地流转就变成必不可少的要素。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在温家宝政府时期,我国免除了农业税,而就在去年《土地增值税法》修改,对于集体土地的流转征收增值税,集体的土地还包含地上附着物也就是房屋,这个其实是对宅基地和土地的转让征税,免收农业税是对农民群众的保护以及对农业生产的鼓励,而征收集体土地增值税则是对土地兼并从规则上进行限制,避免形成像封建时期地主巧取豪夺土地资源,压榨农民,而是以国家管制的形式,对土地资源的整合做出限制,更好地去实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引导人力资源进行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土地流转的问题上,政策的导向是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实现上述目标。普通投资者在政策上的后知后觉往往会成为市场上经常说到的接盘侠、韭菜,对政策的敏感性进而发现其中的机会,提前分析政策导向性,我们则有可能有机会从推车的变成坐车的,面对城市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对农村政策的导向,你发现了什么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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