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2:22
法律都是公开的,一条一条清清楚楚,能看得懂这些条条框框那离开懂法律还有巨大的差距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2:24
法律就像这特停规则一样,有证券法并不代表有特停规则,你翻遍整部证券法也找不到特停规则,这就叫法律,哈哈哈哈哈哈哈
JCMIAO
发表于 2018-12-9 12:50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2:20
这话需要说到底才能听的懂的人在社会上那属于什么层次,你在社会上混,没有人会把每件事情为什么都明明白 ...
又是一位学法律专业的?说痛快一点,那些人配懂法律,别打哈哈,说不清楚就别说,让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来回答。
g1h0g8
发表于 2018-12-9 13:03
楼主是要灌水盖楼的,鉴定完毕,没有任何营养,比纯净水还没有用:fennu:fennu:fennu:fennu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3:05
JCMIAO 发表于 2018-12-9 12:50
又是一位学法律专业的?说痛快一点,那些人配懂法律,别打哈哈,说不清楚就别说,让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来 ...
一根筋的人没前途,看的懂的人都懂了,看不懂的说在多也没用,人要认命,懂什么叫命嘛
JCMIAO
发表于 2018-12-9 13:25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3:05
一根筋的人没前途,看的懂的人都懂了,看不懂的说在多也没用,人要认命,懂什么叫命嘛
你啊,嘿嘿。本人虽然学的是工科,但是,因为若干年前要打一场官司,不得已自学了法律。当然,重点是民事法,这个跟官司的性质有关。但是,也趁便浏览了其他的法律内容。在论坛这个开放的空间,最好聊自己熟悉的擅长的东西,免得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而圆不了,那是很尴尬的。
Angrychef
发表于 2018-12-9 14:46
就H股+ A股、九亏一赚、二八定律还懂点法律,其他的都是瓜娃子。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4:49
JCMIAO 发表于 2018-12-9 13:25
你啊,嘿嘿。本人虽然学的是工科,但是,因为若干年前要打一场官司,不得已自学了法律。当然,重点是民事 ...
这个也怕那个也怕,你还能干点什么啊,连吹个牛都会怕的人还能也多大出息
JCMIAO
发表于 2018-12-9 19:11
ha1982 发表于 2018-12-9 14:49
这个也怕那个也怕,你还能干点什么啊,连吹个牛都会怕的人还能也多大出息
清谈误国,吹牛上税,小老弟,大冷的天,早点洗洗睡吧。
GDMB
发表于 2018-12-10 10:18
有什么好弹劾的?
从他开始实习没多久就进了我的黑名单。
当然,这论坛里进我的黑名单的太多了。
从上次我的投诉时早就对这种所谓的版主不抱任何希望了。
以后遇到不想看的,直接拉进黑名单就行,不用那么多麻烦。
具有黑名单的屏蔽功能,我认为这是MACD论坛难得的一个亮点地方。
守静知一
发表于 2018-12-10 10:20
GDMB 发表于 2018-12-10 10:18
有什么好弹劾的?
从他开始实习没多久就进了我的黑名单。
当然,这论坛里进我的黑名单的太多了。
你夹好自己的尾巴,别以为我看不见
敢拉人收费,我直接一刀剁了你,不会给你机会
GDMB
发表于 2018-12-10 11:48
最近看到一个段子,是说一个神经病人和一个正常人在一起相互指责对方:
神经病人:你是神经病。
正常人:你才是神经病。
这是过来一个路人,左右看看这两个人,最终没有看出到底哪个是神经病,哪个是正常人。
一段时间后,这里渐渐聚集了一堆人。
大家就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谁是神经病人,谁是正常人。
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人能完全分辨出来。
这时正常人想到了一个事:如果我继续和神经病纠缠下去,我不是也要成神经病吗?
想到这里,正常人就走开了。(所以,我拉黑屏蔽了很多ID。)
而神经病人仍然在那里继续说着:你是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
......................
所以,在一个神经病人眼里,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都是神经病。
这就好比有人识别了一个骗子,就认为别人都是骗子。
有人自己用不好缠,就以为别人都用不好缠。
.......................
这种人完全被他的思维定势和成见蒙蔽了大脑。
如此识见,还能成大事也真是怪了。
本人的老ID在2007年注册,新ID注册到现在也已经有一年多(因为当时论坛需要进行手机注册),如果我需要搞搞收费之类的脑残把戏,还需要等到现在?
如果有如此耐心的长期潜伏的高级骗子,我也对他表示尊重了。因为至少他忠于他的职业。
至于成天怀疑这怀疑那的,和我上面说的那个神经病无异。
因为神经病人的眼里看到的其它人都是神经病。
一花五叶
发表于 2018-12-10 14:05
“因为神经病人的眼里看到的其它人都是神经病。”
哈哈哈
自己给自己的定论真是恰如其分!
鉴定完毕
如无所谓
发表于 2018-12-11 10:29
楼主赶紧洗洗睡吧。咸吃萝卜淡操心。
三五归一
发表于 2018-12-11 10:51
凑字数,凑字数。
支持楼主,弹劾版主。
jamesfanzheng
发表于 2018-12-11 10:56
像现在具有中国特色的辅警群体一样,他们肯定不是宪法中有授权认定的执法个体,但是你碰他就是袭警。他捅篓子就是临时工,暴力机构在打宪法的擦边球,P民奈何啊。楼主是学法律专业的,站在宪法的角度上来解释一下袭警。
GDMB
发表于 2018-12-11 11:41
无意中又看到了一个神经病人
这类人的典型特征是:别人在谈论一件和他完全无关的事情时,甚至是完全无视他时(比如被我拉进黑名单的),他仍然会跳出来攻击别人。
你说这种人不是神经病还能是什么?
和我前面举的例子中的那个神经病何其相似?
在正常人离开后,神经病人继续在说:你是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
看看,你们的们,表示了除他之外的所有人,这个和我上面提到的这类神经病症状简直一模一样啊。
所以,经科学鉴定,凡是在别人没有和他发生任何矛盾时,主动跳出来攻击他人的,都是神经病。
这类人需要去医院看看了,免得污染了论坛和社会风气。
一花五叶
发表于 2018-12-11 11:54
”如果我继续和神经病纠缠下去,我不是也要成神经病吗?”
哈哈哈,你已经是神经病人了!
愚蠢的家伙!哈哈哈
一花五叶
发表于 2018-12-11 12:00
在正常人离开后,神经病人继续在说:你是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
守静知一
发表于 2018-12-11 12:12
GDMB 发表于 2018-12-1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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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层主人身攻击其他会员,处以小黑屋7天的处理
望认真反思个人错误,期待继续造福论坛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