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股民喊你回家吃饭
果然是空军司令,语焉不详,滥用官僚体制术语,知道股民搞不懂那些复杂套路故意为之的吧?反正我看至今大多数人包括已经很专业的投资大户都是理解错误的。股民其实要的就是一句通俗的话:再融资新规不影响资产重组和并购!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y/2017-02-18/doc-ifyarrcc7886862.shtml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就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来自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
作者:中国证监会
问:2月17日,证监会修订了再融资相关规定,舆论认为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市场关注并购重组定价、规模、间隔期的政策是否有新的变化?
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政策调整后,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还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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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专家解读:
【提问】:王总您讲的资产重组是不受这18个月的限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可以在再融资完成之后马上做的?
【王骥跃】:是的。
【提问】: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也是不受这18个月的影响,是吗?
【王骥跃】:对。
【提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也是定价基准日也不受新规影响,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处理?
【王骥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受,配套融资受。
【提问】:比如先做一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不是可以不受18个月限制马上做定增?之前如果没有定增,纯粹是发行股份这个事情不会有影响?
【王骥跃】:不会有影响。
【提问】:如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规模是不是也不会受到20%的限制?
【王骥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身不受限制,但是配套融资是受的。
【提问】:规模方面,重大资产重组跟再融资应该是两回事。
【王骥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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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问题在哪里吗?
股民实际上最关心重组融资规模受不受到新规限制。毕竟这是核心所在。问题是证监会始终对此语焉不详,即没有使用能够清楚理解的通俗语言告知投资者。比如,新规对并购重组没有什么影响之类,而是一直用他们系统内部才了解的系统之外严格来说是不严谨的术语在表述。
结论:
问题主要出在一个词汇上“配套融资”。这个词既可以理解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需的融资”,也可以理解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外,另行融资”。官圆们应该很了解中国语言在含糊不清方面的博大精深吧?为何不能多用几个字定义清楚呢?因为你们就是空军司令吧?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后者,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外,另行融资”,通俗地说,新规对重组并购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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