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经济法的吗?险资这么买到底行不行啊
刘士余说不行,可是马上有法律界人士说现在是合法的,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啊?:dizzy 刘大人说了算 大家一起唱,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中国离法治还有几千年的距离,现在玩的都是套路。套路啊,妖鸡,和了,
砖家说了,中国的法,远在宋朝啊,
违不违法查查证券法 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关键是路线问题,不是取向问题:loveliness;TOUXIAO 有句老话说得好,你跟他讲法律 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 他跟你讲法律。 险资这样搞就是王 八 蛋,对外买无用的房地产,对内买制造业!这哪里是险资,这是对外送外汇,对内购核心制造业,要问一句,它们想干嘛?我马上把下月到期的保险的理财赎回来,再给他们这样玩,早晚出事~~~~ 排名上看,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三者,权力最小的事情是证监会 突破法律的底线,已经毫无疑问。问题在于抓违法是个技术活,不是你认为违法就可以抓,抓需要证据,证据难找,突破层层防线找证据,证监会能力有限,没有证据你就是知道违法也奈何不了。而公安部门的介入不能放得太松,否则会对所有人造成伤害。
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搞法律的是没有发言权的,他们都是针对事后而非事前。
目前的问题出在保监会上,该他们管,他们的监管比证监会更落后,如果不管将来会弄个大漏子。 本帖最后由 uncle06 于 2016-12-4 14:55 编辑
刘士余的意思是股市不是洗钱的地方,妖魔鬼怪别到这里撒野。但我没办法监管你,我只能用道德诅咒你
PS:有关部门,干好自己的活,看好自己的门,证监会不会替诸位背锅~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玄玄易德 发表于 2016-12-4 15:03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
看看这些条款,他们已经犯罪,而不是违规,背后或许还有更多的东西,只有查了之后才知道。在中国犯罪不一定被追究,被追究的一定是犯罪了的。证监会只有处罚权,没有定罪权,无可奈何。
玄玄易德 发表于 2016-12-4 15:07
看看这些条款,他们已经犯罪,而不是违规,背后或许还有更多的东西,只有查了之后才知道。在中国犯罪不一 ...
国家队救市不就更违法在先?
关键是挣的钱去哪里了,维护和平统一了你说行不行? 要开会了,证监会 保监会 准备开撕的节奏,老刘先开个头炮 基本面,阳春面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