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改高送转方案公告格式 原则上不支持亏损公司高送转
深交所昨日修改高送转方案公告格式,相比此前一版的公告格式,深交所对“高送转”方案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一,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方面,预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司尚未披露报告期业绩预告的,应当同时披露业绩预告。
第二,深交所指出,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公司高比例送转。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公司披露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应充分披露本年度或下一半年度业绩预测数据、测算过程、相关指标选择及依据等,该预测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三,风险提示方面,深交所要求,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或业绩下滑的,上市个公司应当重点提示亏损或业绩下滑的风险。而此前版本中,深交所仅要求公司报告期内业绩亏损或者预计亏损的上市公司,作出相应提示。
解读:岁末“高送转”大戏如期开演,“10转25”、“10转30”屡见不鲜,交易所今年对此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作为今年高送转“先头部队”的永和智控、天龙集团、北信源、瑞和股份以及山东华鹏均领到了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高送转是否配合减持以及内幕信息的保密情况成为监管层最为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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