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约谈7家险企 从源头收紧举牌“弹药”
1月20日上午,保监会召开了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出席会议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保寿险、生命人寿、中邮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保监会要求不得开发新的3年以内存续期产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继续销售此类(高现价)在售产品;此外,自通知下发起不得销售1年以内的产品,如3个月、6个月的产品。
解读:虽然在过去的两年中,保监会对高现价产品有所规范,但是保险企业高现价产品的业务规模并未减少。业内人士称,到现在为止,高现价产品依然是很多企业保费收入的主力,尤其是一些二线险企,高现价产品在其整个保费收入中能占到六成。规范高现价产品跟之前保监会规范险企投资风险的文件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为了保障险企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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