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李嘉诚事件:斯人已去 不必挽留
这篇文章收藏着,3-5年以后来看! 或许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解释:李的贡献已经完结,后面的荣誉就不需要了。呵呵商人在获取之前,肯定是要付出的。
大家想想,尤其是像李嘉诚这也的公众人物,肯定不会通过投机倒把、巧取豪度的方法,来大赚钱财吧。
他是商人,只参与国家发展上升期,不参与下降通道,是本性使然,不能说违背了什么规则,因为是商人。
就像我们股民,在股市里赚了钱,获利兑现后,就没有义务分担参与下跌(核心大股东除外)。
别的不说,单说炒房,李嘉诚全世界说第二,估计没人敢说第一,这老小子一开始搞塑料花起家,当时看见没反应过来,什么是塑料花?我K,就是塑料花啊,然后开始炒房,炒成了首富{:7_317:} 李嘉诚走了,中国就跨了!!!鉴定完毕!!!!!! 总是有人在笑大佬! 依法治国,以法强国 本帖最后由 动力之源 于 2015-9-22 08:20 编辑
只能呵呵了............... 这次坚决支持人民日报的,别说什么在商言,中国政府和领导人给力他那么多特殊政策照顾、大开绿灯,这小子大赚特赚了,现在看到中国经济完蛋了,拍拍屁股走人了,太不讲究 不厚道 说明房屋该泡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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