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1:15

一把菜刀闯天下 发表于 2014-11-23 11:17

牛年的牛仔 发表于 2014-11-23 11:35

贝弟,法律早就有了,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扶老人属于中国特色,必须服从于构建河蟹社会。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1:37

牛年的牛仔 发表于 2014-11-23 11:42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说我是法盲呢。。。。。。。。。。现在正是吃河蟹的季节。我也小酌一番。。。。。

别扯了,季节早过去了

一把菜刀闯天下 发表于 2014-11-23 11:43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1:44

牛年的牛仔 发表于 2014-11-23 11:55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春节还有螃蟹供应呢。。。。。现在的时代,有钱什么也有。。

没错,春节都能有河蟹吃,如果你说的是“现在是吃河蟹的季节”,一点问题也没有,但你原话是“现在正是吃河蟹的季节”,这个特指的“正”字就用的不对了。法盲就是用词不严谨:#DAXIAO

lee_sy 发表于 2014-11-23 12:37

如果老人摔死了、住院,可以免费或者得到很好的保障,救治,还有多大的可能性涉及老人讹人的问题?还涉及多少法律问题呢?   一个人如果偷面包,如果这个人还正常的话,这社会一定是出问题了;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3:12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3:14

t68q2 发表于 2014-11-23 13:28

是不是又有扶老人挨坑的新闻了?

t68q2 发表于 2014-11-23 13:31

不管讹没讹人,扶老人也能上新闻本身就很怪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3 13:38

笑看独行 发表于 2014-11-23 13:44

现在的老人就是未来的你,将心比心,世界在变,人最终会有解的。

ykwencui 发表于 2014-11-23 21:09

炒股的人不就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抢别人的钱

狙击手童彤 发表于 2014-11-23 21:51

南京的彭宇撒了个谎,冤死了徐老太,骂蒙了王法官,弄臭了本来就岌岌可危的中国诚信。你,你,还有你。多少人做了善良且正义的帮凶。
冰山一角,一直有群代表着正义和民心的群雄激昂的面孔在杀人。
而我,卑鄙的我,习惯了和大多数的人背道而驰,于是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在股市上吸血。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4 04:34

人类的被爱 发表于 2014-11-24 04:37

gyqi4258 发表于 2014-11-24 08:05

法律上可以这样立,但是,很难执行的,因为,一般人出门不会满身带着摄像设备,特别是老人,那么,如果真被撞摔倒,其路段又没有监控,怎么取证?那也是有冤无路诉。我认为,还是出一条法,如果,法院判定是诬告,都列为诈骗罪,不管年龄多大,一律重判,其实,也是恐吓成分多于实际作用,但,总比没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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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搀扶老人根本就不算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