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三年 然后摘牌
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因筹划重要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
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4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4-031),并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7日、2014年9月3
日、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重要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32、2014-033、2014-034、2014-035、2014-036)。 管理层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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